灌南县“五举措”加强春季校园及周边安全管理

发布时间:2021-02-26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春季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近日来,灌南县市场监管局新安分局充分发挥“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工作职责,对城区中小学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开展“拉网式”检查。

一是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压实学校主体责任和校长领导责任。二是督促学校食堂开展自查,并根据自查情况自我整改。三是组织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培训,提高师生食品安全认知能力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四是对学校食堂进行量化分级管理,根据分级情况实施不同的检查频次和方式。五是开展食品安全现场督查,对存在问题的食品经营户现场指导并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经营。

(灌南县法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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