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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开展禁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20-07-29

日前,连云港市印发《关于开展食品经营环节禁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禁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检查行动

一是组织开展排查,立整立改。全覆盖检查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重点对餐饮店食材特别是水产品的凭证、票据进行查看,确保无“江鲜”流入餐桌,经检查发现6家在店招、菜单中标有“长江野生”、“江鲜”字样的餐饮单位进行了现场整改,撤换店招,销毁相关菜单。执法检查人员当场要求餐饮店整改,撤换相关标语,销毁相关菜单,禁止向顾客进行含有“长江野生”、“江鲜”等内容的宣传。

是落实主体责任,巩固成效。截至目前,全市暂未发现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行为全市共检查批发市场2家,场内经营户355户,检查农贸市场61家,场内经营户275户,检查商超177家餐饮单位(含农家乐)510家,下一步,将严格督促落实餐饮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制度坚决不采购、贮存、加工、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以及无合法来源的水产品。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氛围。组织全市农贸市场开办者及大中型商超经营主体签订承诺书,共发放签订《承诺书》520份。

执法同时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宣传教育,加强普法宣传和舆论引导,为野生动植物保护营造良好氛围。开展精准普法,广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引导全社会提高守法意识和保护野生动物自觉。开展移风易俗行动,引导全体社会成员自觉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坚决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依法引领文明生活新风尚。

为全面打击整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连云港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植物保护条例》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要求,相关部门建立全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共同织密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网”切断野生动植物交易“利益链”把牢野生动植物流通“阻断器”树立野生动植物保护“风向标”连云港“高质发展、后发先至”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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