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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2020年政府立法计划

发布时间:2020-03-05

连云港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决策部署,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地方立法全过程。近日,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连云港市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

   按照立法工作计划,市政府年内围绕安全生产、文明城市创建、社会管理等方面,将制定《连云港市旅游促进条例》《连云港市养老服务条例》《连云港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3项地方性法规和《连云港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使用管理办法》1项政府规章,同时安排3项地方性法规和1项政府规章作为立法调研项目。

审议今年立法工作计划时,市委书记项雪龙强调,编制好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对于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要注重立法质量、体现立法水平,坚持科学立法、开门立法,确保制定出合法、实用符合我市社会治理特点的高质量法规规章。要在高质量完成今年立法任务基础上,围绕提升生产安全等重点议题,深化细化具体配套措施,进一步强化制度层面建设,通过地方立法上升到地方法律法规层面,不断提升地方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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