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依法全力防控,助力实体经济
为落实党中央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支持帮助实体经济发展指示精神,连云港市财政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布署,积极谋划,研究政策,支持防控,助力发展,确保打赢,共克时艰,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健康运行。
一、强化组织领导,及时拨付资金
及时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全力做好疫情防控资金保障,建立动态投入报告制度,疫情期间每日统计各县区投入情况。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人均补助标准将由75元/人提高至80元/人,新增的5元标准全部落实到乡村和城市社区用于疫情防控工作。在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期间,从2月起,市区财政向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人员、孤儿和低保外困难残疾人六类人群,按每人每月100元标准发放困难群众临时生活补贴,月发放临时生活补贴120万元,惠及市区约1.2万名困难群众。密切跟踪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情况,配合市人事部门共同做好工伤保险工作。及时下发《连云港市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通知》、《连云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购买疫情防控设备和口罩、防护服等物资。截止2020年2月13日,连云港市各级财政部门已投入疫情防控资金1.43亿元。
二、全员战备待命,出台帮扶政策
局党组要求干部职工随时战备待命,在做好科学防疫保障的同时,全力做好财政服务保障工作。研究出台连云港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渡难关谋发展若干政策》共计22条,其中包括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缴费比例、缓缴社会保险费、减免中小企业房租、稳定企业信贷供给、实施援企稳岗政策、加强企业用工保障、实施企业职工培训费补贴、积极兑现财政扶持资金、强化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扶持、强化对服务行业中小企业扶持、帮助企业开拓市场、持续推动账款支付等13条真金白银的财政政策,从复工复产、财税金融、用工保障、物资供给、电价扶持、重大项目推进、科研攻关、疫情防控等直接给予支持扶持。
三、疫情防控宣教,法治在线同行
一是认真学习习总书记2020年2月5日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和我市“疫情防控,法治同行”专题法治宣传教育通知要求。二在广大职工中通过局内外网、手机微信群等发布《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三是编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当前防控工作有关法律知识问答》23问进行宣传解读。四是公布多项防控疫情知识,确保职工了解疫情、严格重注防护,确保自身、家庭成员和他人安全。
( 连云港市财政局政策法规处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