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明纪律!赣榆区村社干部疫情防控工作“十严禁”纪律要求

发布时间:2020-02-04

温馨提示


多通风 勤洗手 戴口罩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近日,赣榆区制定《赣榆区疫情防控中村社干部“十严禁”规定》,进一步严明疫情防控期间工作纪律。疫情防控期间,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从重从快从严查处顶风违纪问题,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典型问题,以铁的纪律压实疫情防控责任,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赣榆区疫情防控中村社干部十严禁规定

01

服从指挥调度,带头落实防控举措,严禁麻木不仁、推诿扯皮、行动迟缓。

02

按时到岗到位,做好岗位管控,严禁擅离职守、临阵退缩、随意放行、设卡不设防、在岗不尽责。

03

加强疏导劝解,防止人员集聚,有效管控棋牌室等重点场所,严禁组织或参与聚会聚餐饮酒、聚众打牌赌博等活动。

04

深入细致排查,准确掌握重点人员信息,严禁排查管控走过场、信息失实、随意透露他人隐私信息。

05

及时报送情况,问题早发现、早报告,严禁迟报、漏报、谎报、隐瞒疫情。

06

加强正面宣传,做好舆情监测,引导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严禁发表不实不当言论、私自对外公布疫情信息。

07

做好环境整治,停止活禽活畜宰杀交易,定时对公共场所进行消毒,严禁乱扔乱放医疗废弃物、废弃口罩等,造成二次污染。

08

维护社会稳定,关心困难群众、弱势群体,严禁漠视群众正当诉求,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

09

注重廉洁自律,严禁贪污、截留、挪用、挤占、克扣疫情防控款项、物资及优亲厚友、挥霍浪费行为。

10

严禁其他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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