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物业管理”专项普法走进电视台

发布时间:2018-08-28

   近日,东海县多个小区物业私自安装电梯读卡器,引起业主强烈不满。为了更好更全面地帮助业主答疑解惑,县司法局邀请江苏恒旭律师事务所徐兴春律师走进东海县电视台,开展“物业管理”专项普法活动。

  徐律师结合典型案例,向大家讲解了业主可以采取的维权措施。同时,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电梯加装读卡器,关涉公共设施的使用,应征得业主大会同意,否则,物业管理公司借机收取高额卡费,非法牟利或者在拖欠物业费时停止读卡器、门禁卡的使用,属于侵权行为。如有业主拖欠物业费的情况,物业管理公司可以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向欠费业主主张权利,而不是采取停卡的粗暴方式。

  此次专项普法活动贴近生活热点问题,有助于群众了解到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受众面更广,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东海县司法局 张家玉 陶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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