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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深改会审议通过“谁执法谁普法”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8-01-11

11月24日,连云港市委召开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6次会议,市委书记杨省世主持会议,市委常委、相关市领导、各县区委政法委书记,以及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出席会议。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立斌同志就《连云港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办法》作了专题说明,各部门进行了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连云港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市委书记杨省世对“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落实作了具体部署:

一要深化思想认识。国家机关是国家法律的制定者和执行者,普法是国家机关的应尽义务、份内职责,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就是把国家机关的普法责任进一步细化、实化,在执法的过程中实时普法、精准普法,全市各级国家机关要充分认识,高度重视,自觉落实。

二要明确工作责任。各级政法委和司法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国家机关普法工作的指导检查,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推动工作落实。各级国家机关要强化部门主体责任,充实优化工作力量,探索创新载体路径,推动形成普法工作合力。

    三要加强督查考核。各级党委政府要落实普法工作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解决本地区普法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把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情况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方面,作为市级机关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确保“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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