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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证协会提醒:民间借贷有风险

发布时间:2017-05-23
    为了避免民间借贷风险,市公证协会提醒当事人应注意以下几点。
    1、出借人应当妥善保存好证据
    民间借贷的证明,包括借贷合意和款项交付两个要件,因此出借资金,最好出具书面借条,载明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额、借款用途、还款时间、是否支付利息等基本要素。同时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固定款项交付的证据,以免事后就是否出借资金发生纠纷。
    2、约定利息不能超过法律规定
    借款如有利息,应作约定,没有
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将视为不支付利息。约定利率应不超过同时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否则对超过部分法律不予保护,这也意味着,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
    3、远离非法集资
    我国法律规定,非法借贷,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甚至有可能还要接受法律的制裁。借款人如果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借款,数额较大的,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集资诈骗等犯罪。出借人在出借款项时应当调查借款人的资信状况,审查借款人是否从事非法集资活动,建议在借条中就借款的合法用途作明确写明,避免借款人或共同债务承担人事后推脱责任。
    4、注意强化担保意识
    为保证出借资金安全,出借人应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可以是实物财产担保,也可以是保证人信用担保,不管是实物财产担保还是保证人信用保证担保,都应签订书面的担保协议。如果用车辆、房产抵押担保的,应及时向法定的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5、担任保证人要慎重
    在借条上以保证人名字出现的,就应当承担保证责任,而非仅仅是见证人,在债务人违约不归还借款时,保证人要承担偿还责任。
    6、千万记住不要超过诉讼时效
    目前,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超过诉讼时效起诉偿还借款的法律后果则是不受法律保护。需要注意的是,2017年3月15日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出借人在借款到期后应当积极主张债权,如果出借人在借款期满后法定的诉讼时效内从未主张过债权的,借款人可以主张时效已经超过而不归还借款。为了避免超过诉讼时效,建议在还款期限届满后诉讼时效即将期满之前,应当要求借款人重新出具落款时间为出具之日的借条,也可以委托律师签发催款的律师函,形成诉讼时效中断的事实证据,以确保不过诉讼时效失去法律保护。如果借款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经多次催款仍然未还,出借人应及时提起诉讼寻求解决。
    7、还款手续要完备
    借款人还款时,应要求出借人出具内容清晰、形式严谨的收条,防止出借人借口借条原件暂未带在身上,将来又持借条原件重复索款的风险。如果全部款项已经还清,则最好要求出借人在收条上特别注明“在此之前一切借条均已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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