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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中级法院执行裁判庭成立

发布时间:2017-05-11

    为适应审判执行工作需要,根据省法院《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方案》、《关于实行审判权与执行权相分离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本院工作实际,经市编办批复同意, 2017年5月5日连云港市中级法院执行裁判庭成立。

    执行裁判庭主要职责:负责本院管辖的执行异议案件、执行复议案件、消极执行督办案件以外的执行监督案件、执行异议之诉案件、执行案件转破产案件的审理,以及与上述执行裁判相关的请示等案件的办理。

    执行裁判庭与执行局相分离,与其他审判业务庭平行,标志着在法院内部初步形成了审判权与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有力推动了全市法院系统审执分离改革工作的全面完成。执行裁判庭的设立,将执行异议案件、执行复议案件、执行异议之诉等相关案件归口管理,使执行裁判工作更加专业化、精细化、规范化,不仅有利于提高案件质量、规范执行行为,对保质保效地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也有着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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