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开展交通法治文明宣传系列活动

发布时间:2016-12-01

     

    在第五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来临之际,赣榆区司法局集中开展系列交通法治文明宣传活动,引导市民摒弃交通陋习,增强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意识。
    一是组织“交通法治文明”街头宣传活动。组织普法志愿者走进社区、汽车站、广场,通过悬挂宣传横幅、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材料、展板展示等广泛宣传交通法治文明知识,增强公众遵守交通法规理念。
    二是开展“交通法治文明”进企业活动。联合区交警大队深入区客运总公司开展交通安全专题法治教育。为全体驾驶人详细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的第八条规定,告诫驾驶人新修正案将对校车或客运车辆严重超员、超速的违法行为入刑;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并就寒冷天气的交通安全知识和交通安全注意事项作了宣传和提示。
    三是全方位多媒体立体宣传。协调安排利用出租车上的电子显示屏,乡镇客车和公交车上的车载电视和客车站候车大厅的电子屏、广播等媒介,滚动播出旅客乘客安全须知、文明旅游公益广告等内容,营造创建美好城市的良好氛围,提升市民文明素质。通过官方微博、微信普及交通文明知识,引导公众增强安全文明出行意识。
    四是开展交通文明劝导岗志愿者活动。组织局志愿者在金陵路与文化路交叉口设置交通文明劝导岗,对行人不走人行道、横穿马路不走斑马线、不按指示灯行走及闯红灯,非机动车不走非机动车道、逆向行驶、乱停放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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