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基层司法所建设突出“三个三”

发布时间:2015-08-25

    灌南县司法局紧紧围绕省厅提出的“365工程”,采取三项措施,切实提升基层司法所的实战力。

    一、壮大三支队伍。一是公务员队伍:充分利用好政法专项编制,对新招录的公务员全部分配到基层司法所,保证全县11个基层司法所公务员编制全部达2名以上。二是社会工作者队伍:社工全部经过统一招录考试进入,全县专职社工数与社区服刑人员数比例达1:10左右。三是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在村级聘请了“公共法律服务联络员”,缓解基层法律服务力量薄弱问题。同时,建立了挂职锻炼机制,要求局机关领导及中层干部到挂钩司法所兼任指导员,帮助基层协调解决问题。

    二、强化三项机制。一是工资福利机制:改革和规范聘用人员薪酬制度,实行基本工资、职务工资、职业等级补贴工资、学历及执业资格等奖励工资等“六元”结构薪酬制度。二是日常经费机制:在司法所日常公用经费按1500元/人/年予以保障的基础上,建立绩效挂钩激励机制,对在年终考核中获综合目标一、二、三等奖的单位,分别按保障标准的60%、50%、40%予以配套绩效挂钩经费。三是职业保障机制:不仅为聘用人员全面购买了社会养老等保险,还为基层司法所的全体人员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突出三大保障。一是办公用房保障:全县11个基层司法所办公及功能室用房全部能够满足需求,统一标牌标识、制度上墙、工作日志、台账资料等。二是设施设备保障:充分利用省转移支付资金和积极争取县财政投入,进一步更新和添置了常规办公设施,加强信息化建设力度,建立了远程视频服务系统,添置了社区矫正脸谱识别及指纹考勤设备、执法记录仪、防刺背心、投影仪、电子触摸屏等设备。三是交通保障:为司法所每人配备了一部电动摩托车等。为实战化机关建设提供了厚实的物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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