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司法局积极行动应对部分服刑罪犯特赦

发布时间:2015-08-25
    8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决定草案,这是我国时隔四十年,再次依照宪法启动特赦,是我国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一项重要举措。为全县基层能正确认识此项工作的积极意义,推动依法治国理念的落实,东海县司法局结合实际,采取了积极行动。
    一、开展针对拟特赦的四类服刑人员的摸底排查。动员各司法所,通过深入村居的调查走访,摸清全县范围内符合拟特赦四类服刑人员的总体情况,特别是他们的家庭情况,为后续开展的安置帮教工作奠定基础。
    二、把此次拟特赦的情况列入社区服刑人员教育内容。在对社区服刑人员的集中教育中,把此次特赦决定的重要意义、四类拟特赦服刑人员特点等作为重点,引导社区服刑人员充分认识我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内涵,帮助他们更好地树立起依法行事的意识,促进他们认真服刑改造。
    三、面向社会特别是服刑人员家属进行宣传。将此次拟特赦四类服刑人员的要求宣传到位,帮助他们了解此次特赦为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年的背景意义以及对国家的特殊贡献与刑罚人道主义的有机结合,发挥特赦的感召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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