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组建“合适成年人库”保护未成年人

发布时间:2015-08-20


    近期,灌南县检察院、县司法局联合建立“合适成年人库”,聘请26名“合适成年人”,进一步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刑事诉讼各个环节的合法权益,做好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帮教工作。

    “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制度,是该县积极贯彻落实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维护和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制定的一项重要制度。“合适成年人库”聘期了包括律师、心理咨询师、司法行政干警、人民监督员等多种身份且具备一定法律素养的成年人,主要负责在涉案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和其他成年亲属无法或者不宜到场的情况下,为其提供临时监护,若发现办案人员有侵犯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情形的,可以提出意见,并向办案人员所在机关反映。

    灌南“合适成年人库”建立以来,该县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共引入合适成年人3次,均取得良好效果,对于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供心理疏导起到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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