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区司法局“三新”措施强基层

发布时间:2015-08-13
   “基层强则全局强;基层兴则全局兴”。今年以来,连云区司法局以贯彻落实省厅加强基层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指引,以贯彻落实“四个全覆盖”为抓手,下大力气解决一些基层司法所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全面推进各街道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有力提升了基层履职能力,各项工作稳妥有序开展,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是加大投入,树立“新形象”。区局积极与各街道对接协调,解决基层司法所办公条件紧张的实际困难。办公场所解决了,区局从改变各所面貌着手,投入4万元对各司法所门牌、规章制度和各种标志标识由区局印制下发,使各司法所的面貌得到了统一规范,整齐划一。在此基础上,今年区局总计投入12万元为各所配备电动自行车和更换了部分单位的电脑、打印机、照相机等办公设备,有力的改善了各基层司法所办公条件,提升了司法所的形象。
    二是加强学习,培育“新风尚”。针对各所工作人员学历能力不一的情况,区局坚持以“学”为重,多形式、多层次开展学习,充分调动各基层工作员学习的积极性。今年以来,共组织各基层司法所和村(社区)司法工作人员开展人民调解、信息宣传、民主法治示范村带头人培训班3次,举办社区矫正竞赛和法律法规知识竞赛2次,参加培训人员达300多人次。通过开展一系列的学习培训和知识竞赛,有力的提高司法队伍整体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是加紧联系,夯实“新根基”。 按照事权清晰、权责统一、基层减负、简便可行的原则合理划分科、所事权,强化区局对基层所的业务工作的指导。局领导每月、科室负责人每周至少有1天时间到各所参加实际工作并收集各所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在周一交班会上进行汇报并提出解决意见。活动开展以来,加深了区局和各所人员的联系,解决了一些基层“老大难”问题,也带动了基层所的正规化水平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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