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负责人接受培训

发布时间:2015-04-20
    为学习贯彻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努力推进农村法治建设,不断增强农村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4月16日-17日,赣榆区司法局在区委党校举办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负责人培训班,来自全区获得省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荣誉称号的117个村和社区的负责人参加了培训。本次培训共分四个专题,来自市委党校、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区检察院等专家,分别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战略部署》、《村民自治中村委会与党组织的关系》、《浅谈调解艺术》、《村镇干部职务犯罪预防》为题,为参训学员授课讲解。培训结束后,还对学员进行了知识测试。
   通过培训,参训人员对基层依法治理、农村法治教育、民间纠纷调解等知识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对今后如何更好地开展农村法治建设工作,努力新创一批国家级、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级示范村、示范社区,将起到积极有效的推动作用,为全面建成小康、助推全区经济发展再作新贡献。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