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法院设置律师绿色通道

发布时间:2014-11-24


    为进一步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解决办案过程中“进门难”等问题,东海县司法局与县法院协商,研究制定了《关于律师进入县法院机关设置绿色通道的程序规定》,该规定从2014年11月25日起实施。

    县法院设置“律师绿色通道”并以“律师专用通道”标牌提示,对依法出庭履行职务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和相关证明(与当日开庭案件相符的相关法律文书),在审判大楼西门安检处经值班人员检验和登记后,直接律师专用通道进入审判区域,不需进行安全检查;到法院办理公务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在审判大楼南门安检处经值班人员登记和联系该院工作人员同意接待后,从律师专用通道直接进入办公区域。

    同时,司法局要求律师通过“绿色通道”进入法院履行职务时,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执业规范,共同营造良好的执业环境。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