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建立矫正对象“自助式”服务社区模式

发布时间:2014-11-24

   阿华是一名社区服刑人员,每个月都要参加一次以上由新集司法所组织的社区服务。和以往不同,现在,阿华不用次次跑来司法所,社区服务的时间、地点、内容自选,只要结束后提供参加活动的照片或视频,还有所在社区工作人员出具的证明材料,司法所工作人员就会为他记下当次社区服务的时长。

   这是灌南县新集司法所正在推行的社区服刑人员“自助式”社区服务新模式。灌南县新集司法所在解决社区矫正社区服务难题中不断摸索,创新提出人性化“自助式”管理新模式。辖区里每个社区服刑人员每月必须参加不少于8小时的社区服务,地点可选择居住地所在的村或社区,每次参加完社区服务后均要求提供照片或视频,以及村、社区工作人员出具的证明材料。“自助式”式的社区服务模式,并不意味着对不同社区服刑人员实行差别化待遇。社区服刑人员每月参加社区服务的次数、时间和具体服务内容都记录在《社区服刑人员社区服务记录簿》中,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参加社区服务的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并存入社区服刑人员个人档案。

   过去,社区服刑人员的社区服务由司法所或者县社区矫正管理局集中组织进行,社区服刑人员都要从家里赶到指定地点参加社区服务,一是不方便,二是存在安全隐患,尤其是年纪大的人员。现在安排社区服刑人员进村、进社区,既可以就近参加社区服务,又可以为村、社区建设献一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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