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建立涉法涉诉信访联合调处机制

发布时间:2014-10-28

    东海县公、检、法、司积极开展有益探索,建立涉法涉诉信访联合调处机制。全县成立以政法委书记为组长,公、检、法、司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的涉法涉诉信访联合调处领导小组。通过建立完善“五原则五制度”,努力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五原则”,即风险互通原则,对涉法涉诉风险进行排查研判,形成风险预防网络,构筑风险“防火墙”;诉访分离原则,准确界定诉与访的区别,确定管辖单位;依法调处原则,注重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调解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穷尽法律程序原则,依据法律程序办理,直到穷尽法律程序,建立畅通的案件“出口”,方便群众诉求;归口管理原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落实信访事项办理工作责任,力求把信访事项解决在初始环节,把矛盾化解在本单位。“五制度”,即畅通联络制度,公检法司4家定期不定期地书面、电话交流通报重大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每二个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在重要时期(两会、重大活动),可以临时召开会议;规范程序制度,对本单位受理且没有穷尽法律程序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继续依法按程序办理,对已经结案的做好解释说明,对行政复议不服的,引导依法行政诉讼;联合调处制度,对于重大疑难信访案件,公检法派出案件承办人,司法局指派律师,必要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长、人民监督员等参与公开调解;依法终结制度,对于法律程序已经穷尽的,向信访人发送《法定程序终结告知函》;公开审查制度,对于重大疑难有影响的或者是缠访、闹访和久访不决等涉法涉诉案件,必要时进行公开听证、公开示证、公开论证、公开答复、公开释疑等。
   
通过规范流程,摸索经验,汲取教训,不断创新,努力建立起行之有效的调处涉法涉诉信访新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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