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三不变”开展秸秆禁烧法制宣传

发布时间:2014-10-16
    秋季禁烧,东海县司法局采用“三不变”举措,开展与禁烧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一是宣传目的不变。为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减少因秸秆焚烧而引发的各种矛盾纠纷,通过宣传,实现“一把火不烧、不烧一把火”。
    二是宣传内容不变。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led屏、法治公园、宣传车等阵地,大力宣传《环境保护法》、《行政处罚法》、《消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和秸秆综合利用的好经验、好典型。
    三是宣传强度不变。全县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都积极行动起来,通过举办专栏、播放广播、张贴标语、悬挂横幅、送法入户、送法到地头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全时段、全覆盖宣传,让农民在生产、生活中增强禁烧意识。
    通过宣传活动,在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禁烧秸秆、利用秸秆意识的同时,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参与“禁烧”的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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