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三举措”推进镇村调委会规范化建设

发布时间:2014-10-09


    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是省政府2014年十项重点工作百项考核指标之一。为确保完成任务,进一步推进镇村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规范建设,东海县司法局严格按照省司法厅出台的村、镇调委会规范化建设标准,细化目标,制定措施,积极推进。
   
一、优化资源配置。镇村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离不开乡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局领导多次到乡镇走访调研,加强与党委政府的沟通协调,理顺关系,以取得乡镇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确保这项工作稳步推进。通过沟通协调,石湖、曲阳、青湖等乡镇的调委会办公条件和硬件设施得到很大改善。同时加强与政法综治等部门的联系,优化配置,整合资源,以有效提升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法治理的综合效能。
   
二、实施分步推进。7月份,对全县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研,在摸底分析的基础上,本着先易后难、先急后缓、先点后面的原则,实施分类指导,对软硬件设施较好的乡镇(街道)、村(居)进行重点塑造,使各项指标达到既定的要求,为全县镇村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全面建立和规范化建设取得经验,从而带动全县镇村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
   
三、加强业务培训。今年将分期分批对全县基层专职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政策水平和调解技能,同时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的思想道德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通过培训、调整、充实、优化等手段,形成专、兼职并重,老、中、青结合,威望与知识并存,稳重与活力兼顾的调解阵容,为镇、村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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