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公证处拒办多起“假赠与”公证

发布时间:0000-00-00
    近日,来连云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的当事人明显增多,但公证人员在接待、咨询中发现,很多当事人办理赠与公证实为房屋买卖、逃避税收,目前连云公证处已拒绝办理类似案件15起。针对这种情况,连云公证处把维护公证的公信力放在首位,严格把关,认真审查,杜绝错假证的发生。
    首先,注意了解办证意图。申请办理房产赠与公证的当事人除具有血缘关系或近亲属关系的,赠与房屋要有充分的理由和条件。
    第二,严格审查证明材料。有血缘关系的当事人办理赠与公证应提供户口簿或户籍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为依据。
    第三,认真核实。凡是办理房产赠与公证,不仅要核实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更要联系赠与人的近亲属核实了解情况。
    第四,充分履行告知义务。告知当事人如果出卖房屋想通过“假赠与”来逃避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是法律明令禁止的偷税行为,因该行为违背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思,一旦发生纠纷,对卖方来说将面临得不到房款的巨大风险,对买方来说,也将承担房屋瑕疵所带来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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