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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60%的镇街建成“法治文化示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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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委
宣传部、依法治市办、法宣办联合对全市申报推荐的法治文化阵地进行全面检查,命名东海县法治市民广场、赣榆县交通安全主题公园、灌南县大吴村农民法制教育基地等28个法治文化阵地为第二批市级“法治文化示范点”。 截止目前,全市共建成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8个,市级51个,实现全市60%的乡镇(街道)建成“法治文化示范点”。各地在打造“法治文化示范点”的过程中,突出“三个注重”,充分发挥法治文化阵地功效。一是注重因地制宜。利用乡镇(街道)原有的长廊、游园、广场等设施,融入漫画、谚语、格言等法治文化元素,制作各具特色的石刻、吊牌、墙画等造型,让群众在休闲娱乐中感受到法治文化的魅力。二是注重动静结合。利用法治文化阵地人流集中的特点,经常性举办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文艺演出、法制故事宣讲等活动,使法治文化阵地成为群众了解法治文化的平台和窗口。三是注重提档升级。根据乡镇(街道)财政状况,逐年投入经费,对法治文化阵地逐步提升改造,完善相关设施,并进行日常维护管理,使法治文化阵地始终与群众的关注点密切结合,真正发挥了法制宣传的辐射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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