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为东海部分基层司法所配备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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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3日上午,市局为东海县6个基层司法所配备了人民调解专用电动自行车。
   
为了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的职能作用,市局针对部分基层司法所调解范围大、发生矛盾多、交通工具不足的特点,专门配备了人民调解专用电动自行车。该车的配备,为及时、便捷、快速调解矛盾纠纷起到了保障性作用。东海县局局长周勇在感谢市局关心的同时,要求各基层司法所严格车辆管理,转奖励为动力,把人民调解工作做好做实,为构建和谐东海、平安东海作出新的贡献。
   
电动自行车的配发在进一步强化基层司法所硬件建设的同时,进一步提高了人民调解的职能效应,对基层司法行政队伍树立良好形象起到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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