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司法局“四加强”保障“平安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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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明即将来临,针对人员流动多和清明节期间是季节性纠纷多发期、群体性事件高发期的特点,灌南县司法局提前部署,要求各司法所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矛盾纠纷调处的职能作用,共筑“平安清明”。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力度。要求各乡镇司法干警联合林业、国土、综治等部门工作人员一起深入村(社区),通过发放《农民普法读本》、《青少年法制读本》、张贴宣传标语等方式宣传《土地管理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殡葬等法律法规,做到宣传不留死角,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同时引导群众移风易俗,抵制低俗愚昧行为,倡导文明祭扫社会新风。

    二、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力度。要求各乡镇、村调解组织在清明来临之前,开展争地争坟、土地权属等各项矛盾纠纷“拉网式”排查摸底工作,根据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认真梳理化解,逐件落实具体责任人。建立信息联络员队伍,加强信息通报工作,保证纠纷苗头初现就可以立即组织人员到达现场,及时调处纠纷,切实消除当前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各司法所着重排查历年清明期间产生的纠纷是否还存在隐患,提高预防调处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加强调处化解力度。对已经发生的矛盾纠纷要争取第一时间到场、第一时间了解情况、第一时间参加调处、第一时间有效处置。对于一般性矛盾纠纷,坚持就地调处化解;对于一时解决不了的矛盾纠纷,特别是容易引发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问题,要第一时间上报信息,采取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办法,进行重点调处化解。

    四、加强值班报备制度。节日期间,县局将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落实责任、明确到人,随时掌握工作动态。各司法所按时上报本辖区重大矛盾纠纷,对于排查出的重大纠纷隐患要第一时间上报,确保矛盾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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