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全市“12.4”法制文艺调演获奖单位和优秀节目的决定
各县(区)委宣传部、依法治县(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司法局:
为深入推进“六五”普法,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提升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满意度,中共连云港市委宣传部、连云港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司法局联合举办了全市“12.4”法制文艺调演。
本次调演活动受到了各基层单位的积极响应,上报节目内容丰富多彩,表演形式新颖活泼,风格鲜明。在对各单位推荐节目进行初审的基础上,共选出13个节目参加全市“12.4”法制文艺调演。经过评委会认真细致的评审,共评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优秀奖4名、组织奖2名,现对获奖单位及优秀节目予以表彰(具体名单附后)。
希望获奖单位以此次活动为契机,不断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创新发展。各部门、各单位要以获奖单位为榜样,积极创作法治文化作品,不断创新普法方式和载体,为全市跨越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全市“12.4”法制文艺调演获奖单位和优秀节目名单
中共连云港市委宣传部 连云港市依法治市
领导小组办公室
连云港市法制宣传教育 连云港市司法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2月4日
附件:
全市“12.4”法制文艺调演获奖单位和优秀节目名单
一等奖(2名):
音诗画《晨晖照耀普法人》(新浦区司法局选送)
小品《风雨中有您》(东海县司法局选送)
二等奖(3名):
说唱《海州普法写新篇》(海州区司法局选送)
小品《合同》(灌南县司法局选送)
情景诗朗诵《映日荷花别样红》(连云区司法局选送)
三等奖(4名):
琴书《法律援助暖人心》(赣榆县司法局选送)
情景歌曲《常回家看看》(灌云县司法局选送)
歌舞《古城春秋》(海州区司法局选送)
歌舞《胸怀法度,地久天长》(新浦区司法局选送)
优秀奖(4名):
情景舞蹈《青春校园》(淮海工学院选送)
魔术《变法》(灌南县司法局选送)
舞蹈《欢天喜地》(海州区司法局选送)
歌舞《和谐家园》(赣榆县司法局选送)
组织奖(2名):
海州区司法局、赣榆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