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司法所“三结合”创新普法形式 提高普法实效

发布时间:2013-08-29
   今年以来,张店司法所高度重视“六五”普法工作,不断创新普法形式,采取广大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表现形式,切实把各项法律法规真正深入到村(居),惠及群众,为平安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一是把法制宣传与矛盾纠纷调处相结合。该所通过定期的矛盾纠纷排查,在梳理、调处矛盾纠纷的同时,认真总结多发矛盾的特点和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法律宣讲等多种途径,采取以案释法的形式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在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同时,切实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二是把法制宣传与群众需求相结合。今年以来,该所为提高普法的实效性,通过围绕广大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法律问题,按照“缺什么,补什么”、 “需要什么 宣传什么”的原则,使法律更直接、更深入地走进基层。大大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职工群众学法的积极性和守法的自觉性。
   三是把法制宣传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为了让更多群众参与到普法工作中来,提高群众的积极性。该所把法制宣传与群众文化生活紧密结合起来,依托本镇“风火雷”艺术剧团,定期开展法律文艺节目展演活动,积极营造 “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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