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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六五”普法中期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3-08-29

连法宣办[2013]11号


关于全市“六五”普法中期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委、人民政府,市各部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驻连部省属单位:
    为落实全国普法办和省法宣办关于组织开展“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的有关部署,确保实现我市“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推动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连云港市“六五”普法中期考核检查的通知》(连法宣[2013]1号)要求,7月15-19日,由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副组长、市人大副主任于丽华、市政协副主席李广成等领导亲自带队,分三组赴各地、各部门开展 “六五”普法中期考核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六五”普法中期检查基本情况
    此次考核检查的重点是各地党委、政府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保障力度;人大、政协督查情况;法制宣传教育主管部门履行职能,各部门齐抓共管以及全社会共同实施情况;“六五”普法规划各项目标任务的整体绩效等。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考察、查阅台帐等方式,检查了全市48家机关、镇街、村居、学校和企业。总的来看,全市较好地完成了“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阶段性任务,基本上达到了预期目标。
    (一)领导重视,组织制度健全
    各地各单位对普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了进一步的提高,能够把“六五”普法工作列入党政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在总结“五五”普法工作的基础上,规划好“六五”普法工作。各县区人大、政协也都积极履行职责,通过了加强普法工作的相关决议,对普法工作进行视察、检查、监督。连云区成立了由区委书记任组长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其他县区也分别建立健全了领导小组,明确办事机构和专职人员。各县区都把普法经费列入了财政预算,各单位、部门也加大了对普法经费的投入,为全市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组建普法讲师团、普法宣传员、法律志愿者和联络员等各类法制宣传队伍,为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重点突出,普法效果明显
    各地各单位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和流动人口等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推进全民普法的深入开展。各地普遍建立了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相关制度,并通过法律考试、法制讲座等形式将各项制度落到实处。东海县开设“晶都讲坛”,新浦区与清华大学联办领导干部高级研修班,定期举办领导干部法制报告会,赣榆县组织公务员学法用法演讲比赛等活动,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依法行政的能力。青少年普法工作成效显著,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唱响法治、畅想明天”法制歌曲唱响校园活动,灌云县在中小学开展“法制宣传百场报告会”活动,并建成“青苹果法制乐园”等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提高青少年学法兴趣和守法意识。以鹰游纺机等大型企业为示范点,通过建立“法治工作室”,成立法律学校,开设“普法流动课堂”等形式,提升企业普法工作实效。提升农村“法律明白人”素质与能力,发挥其在农村普法中的示范带动作用。灌南首创“大篷车千里送法”活动,到农民工集中的企业、工地,开展法律咨询和维权培训;市总工会组建全省首家职工法律援助团,开展“大篷车”异地维权服务,被誉为“流动的旗帜”。
    (三)形式多样,普法载体丰富
    各地各单位积极探索普法工作新模式、新载体,把普法教育渗透到社会各个层面,不断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市投资近千万元,建成港城法治文化公园、赣榆县法治文化公园、东海平明镇纪荡村法治长廊、灌南法治文化小区、海州桃花涧法治文化景区等一批法治文化阵地,新海发电公司建成集法制宣传、警示教育、企业文化为一体的教育基地。连云区在北固山法治公园开辟“周末法律广角”,新浦区在每个社区建立法制学校,在每个村成立“法律诊所”,海州区通过法制春联、纳凉晚会、电影夜市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普法活动。市地税局打造“蓝莲花”法治文化品牌,并创造性地引入合规文化,形成“尊重规则、敬畏规则、学会自律”的良好氛围。赣榆“普法鸳鸯”许家昌夫妇创编的苏北大鼓、灌云法制“轻骑兵”张福昌自编自导的工鼓锣、赣榆罗阳小学法治刻纸、东海少儿法治版画等艺术形式,形成了法治文化特色品牌。充分利用新兴媒体优势,赣榆、灌南等地分别建成了普法网、普法微博和微信,赣榆县国税局创编税法宣传微电影《李聚财进城记》。各地各部门还广泛运用公益广告、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等载体传播法治信息,有效拓宽了法制宣传的覆盖面。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此次检查总体情况较好,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各地虽将普法经费标准列入“六五”普法规划,但大部分县区没有实际落实到位,普法工作还缺乏充足的经费保障。部分县区没有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没有形成科学合理的综合评价体系。各地缺乏有影响力的法制宣传教育中心,镇街和村居法治文化阵地建成率较低,各类法治文化阵地的规模和档次还需进一步提升。部分县区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没有实际落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流动人口学法仍是薄弱环节,还缺乏有效载体和重要抓手。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经费保障。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普法工作,切实将普法工作纳入到本地本部门中心工作,并建立科学有效的综合评价体系。各级财政部门应加大普法经费的投入,保障普法工作顺利有效地开展。
    2、创新形式,提升普法效果。巩固发展传统普法阵地和普法方式,注重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和信息化技术,不断创新普法形式,拓展普法领域,着力打造立体式、多元化的普法体系,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努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
    3、完善设施,加强阵地建设。各地要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实现各县区均有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80%的县区建成法制宣传教育中心,75%以上的镇街建成市级“法治文化示范点”。到2015年,镇街、村居法治文化阵地建成率达80%以上。
    4、落实措施,突出重点对象。继续以六大类重点对象普法工作为抓手,推动全民学法用法的深入开展。各地制定完善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将制度落到实处。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流动人口的普法教育,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取得实效。
    5、对标找差,认真分析整改。各地各部门要针对检查组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认真分析整改,制定落实措施,及时解决问题。未被抽检的单位要抓紧自检自查,按照制定的检查标准和要求,查找问题、弥补不足。各地各部门要以此次检查验收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普法工作力度,确保“六五”普法各项任务如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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