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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监局开展“法治机关”创建活动

发布时间:2013-08-16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市深化法治建设大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大力加强局机关法治建设,努力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根据《关于深化“法治机关”创建活动的意见的通知》(连法治发[2013]9号)要求,市安监局在局机关开展了“法治机关”创建活动。7月4日印发《连云港市安监局“法治机关”创建活动工作方案》(连安监〔2013〕100号),并成立以主要领导王从金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朱剑飞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继2008年市政府确定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以来,市安监局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实现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此次创建活动从2013年起,以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为载体,着力教育机关干部职工增强法律意识,增强权利、义务、责任相一致意识,不断增强运用法律手段监管安全生产的能力,推进机关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力争到2015年基本形成规范高效、公正透明、监督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一是行政决策、执法监督体制健全,机制完善,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效果得到社会公认,安全监管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努力创建“法治机关”;二是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深化,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律素质普遍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明显增强;三是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负责人自觉学法、守法、用法,安全生产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依法增加安全投入、履行安全生产主任责任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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