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县“五法”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

发布时间:2013-08-05
    “六五”普法以来,赣榆县把领导干部作为普法教育的重中之重,采取多举措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推行领导干部媒体宣法。利用电视《政风行风热线》栏目,全县行政执法、司法部门的领导轮流走上直播室,面对面向群众宣传本部门专业法律法规知识,解答群众法律问题,不断拓宽了群众学法用法渠道。
   二是推行领导干部定期学法。将法律知识学习纳入各级党委(组)中心组学习计划,确保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及政府常务会学法每年不少于2次,做到与理论学习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二是推行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在坚持对人大提请任命干部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的同时,落实了非人大任命干部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是推行领导干部年终述法。落实了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将“述法”列入全县领导干部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述法,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法治理念,不断提升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
   四是推行领导干部会上讲法。全县各镇和部门利用党委(组)会、局务会、工作例会、培训会等时机,选取一些与本地、本部门相关、针对性强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由单位领导在会上进行领学辅导,参会人员通过记笔记、写心得等形式,加强对所学法律知识的理解和运用,通过领导干部会上讲会,大大拓宽了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面和行政执法水平。
   五是推行领导干部决策问法。坚持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县领导干部在重大事项决策前,首先行法律咨询和论证,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有效地避免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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