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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医闹被拘 依法诉讼获偿

发布时间:2013-06-28
    近日,灌云县鲁河法律服务所代理一起医患纠纷案件,成功为原告黄老汉打赢了官司,获得11.8万元赔偿。 
    近30年来,黄老汉为智障的女儿黄梅操碎了心。生于1984年的黄海,由于智商较低,婚嫁问题象块石头压在黄老汉的心上。四处张罗终于为成年的黄海说成了一门亲事,女婿大张老实厚道,与黄梅婚后生育一子一女。可天不假年,2010年夏,大张不幸溺水身亡。黄梅带着一子一女,生活得很艰辛,过了一段日子,无助的黄梅在别人撮合下又与邻村的大陈同居生活,不久怀孕。2012年1月22日的农历除夕,经济拮据的黄梅在家中分娩,产下一子并夭折。黄梅产后生病,26日夜被家人送往医院,入院三天后在医院死亡。
    得知黄梅突然身故的消息,悲痛之余的黄老汉认为,女儿患的不是绝症,在医院治疗三天就去世了,不是医院误诊就是用药有误,于是就串同部分亲友赶到医院。在协调赔偿未果后,情绪失控的黄老汉等人,在医院门厅摆放花圈、挂挽联,哭嚎祭奠,严重地干扰了正常的医疗秩序。医院遂向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经过相关程序,对为首的两名医闹人员处以治安行政拘留处罚。
    医闹不成,反而被拘。此时的黄老汉冷静下来,便到鲁河乡法律服务所咨询,该所的法律工作者劝导他要依法,吵闹非但解决不了问题,反而会触犯法律。并提供了向法院起诉的法律援助。灌云县人民法院受理了该医患纠纷案,进行了认真的庭前调查,组织医患双方选择南京金陵司法鉴定所对黄梅的死因进行鉴定。经尸体解剖、检验、分析,南京金陵司法鉴定所作出 “医院对黄梅诊疗行为中存在过错,该过错与黄梅死亡存在因果关系,参与度为20%至30%”的鉴定结论。法院为此作出由医院赔偿原告黄老汉等被告11.8万元的民事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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