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两社区服刑人员全力救助中毒小女孩

发布时间:2013-06-18

    日前,灌南县局张店司法所社区服刑人员蔡某和王某某驾车将一农药中毒的6岁小女孩送到灌南县人民医院急诊室抢救,挽救了孩子的生命。
   社区服刑人员蔡某和王某某是同一个村人,他们于2008年2月1日因盗窃罪被判刑。2012年9月30日,王某某被徐州市人民法院裁定假释,到张店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2013年4月8日,蔡某被徐州市人民法院裁定假释,到张店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
  
事发当日,两人约好下午到张店司法所进行思想汇报。中午,蔡某在王某某家吃饭,正在吃饭时,突然听见门外有急促的敲门声和呼喊救人的声音,于是他俩急忙跑到门外,得知邻居家6岁的小女孩误把农药当酸奶喝了。当时孩子口吐白沫,情况危急,由于深处农村,交通不便,离镇上还有10多里路,一时找不到车,小女孩家人很是焦急。这时,俩人主动开车将孩子送到医院。由于事发突然,小女孩的父母忘记带钱了,小女孩的父亲打了几位好朋友的电话但他们都无法立即将钱送到,站在一旁的蔡某看在了眼里,于是主动跑到灌南的亲戚家借了4000元,为小女孩垫付了医药费。
   
两名社区服刑人员的行为为抢救小女孩的生命赢得了宝贵的时间,受到了小女孩的家长及周围邻居的高度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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