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司法局发放矛盾纠纷案件补贴

发布时间:2013-06-05
      近日,灌南县司法局落实矛盾纠纷调解个案补贴制度,分类发放案件补贴资金,各乡镇专职调解员陆续领取调解补贴。
   为进一步深化大调解制度,健全三级调解网格,激发专职调解员投身人民调解事业的热情,灌南县司法局于2012年出台了矛盾纠纷调解个案补贴办法,对调处成功的矛盾纠纷,分级分类进行补贴。个案补贴制度侧重以下三个方面:
  案件分级分类。根据案件疑难程度、社会影响度将其划分为简易案件、一般案件、疑难案件和特重大案件四个等级,各级别案件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补贴。调处成功后,备案登记,严格规范案件档案资料。
  专款专用。成立大调解专项账户,单独支取调解补贴资金及人民调解的其他费用支出,主动接受监督,做到专款专用。
  健全调解网格。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调解组织,以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为龙头、乡镇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为主干、村(社区)矛盾纠纷调解室为基础的三级调解网络体系,基本形成了党政领导、综治牵头、司法主办、部门参与的“大调解”格局。健全各级调解网络,定期进行矛盾纠纷大排查,将矛盾纠纷遏制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安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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