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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以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加快推进文化兴区战略

发布时间:2013-05-09

                                                                       新浦区司法局  张义彪
   法治文化是社会主义文化的应有之义和重要内容,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指出,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动人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维护法律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可见,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既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现实需要,也是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增加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内容。“六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新浦区不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营造浓厚的社会法治文化环境,力争以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繁荣发展推进文化兴区战略加快实施。
    一、 新浦区法治文化发展现状
    近年来,新浦区开阔思路、勇于创新,全面实施法治文化工程,将法治实践和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有机结合,将法治文化建设作为和谐法治新浦建设的有力助推器,走出了一条起点高、有特色、重实效的法治文化建设新路。
    (一) 人员到位,夯实法治文化宣传组织
   为加强对法治文化建设的组织领导,完善了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涵盖党委宣传、公检法、教育、文化和经济等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普法与法治文化建设工作,形成了条块结合、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格局。先后组建了区、镇(街)两级“六五”普法讲师团,普法联络员,以大学生村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主体的普法志愿者、新闻宣传联络员、法制小记者、法制副校长等法制宣传教育队伍,目前全区两级普法讲师团成员共180名,法制副校长24名,实现了中小学全配备。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的学法示范带头作用,营造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充分发挥全区55个专兼职法制文艺团体的优势,组织和引导各镇、街道在重大节日,开展法制文艺活动,创作了一批脍炙人口的法治文艺精品。                                                                                                                                                                                                                          
    (二) 提档升级,打造法治文化宣传阵地
    一是命名表彰法治文化阵地。2011年以来,各镇、街道因地制宜,发挥地方资源特色,形成了一批上规模、注重实效的法治文化阵地,并利用阵地为依托,良好地实现了法治文化理念的传播和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目前,新浦区逐步形成辖区全覆盖,重点突出的多层次普法宣传网络特点。2012年初,对全区法治文化场所进行命名表彰,青年公园、浦南镇江浦村农民普法示范路、新东街道东苑社区法制文化广场等15个法治文化阵地成为全区首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受命名表彰单位涵盖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区级遴选也将为提高阵地建设质量、申报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奠定基础。
    二是建成区级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园内设置法制宣传栏、石雕、石书、石凳、回廊等,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主要内容,雕刻法治标语、谚语、普法三字经,丰富法治文化表现形式,增强居民学法趣味性,被评为市级“法治文化示范点”,实现阵地建设提档升级,争创省级示范点,打造新浦法治文化地标和名片。
    (三) 多方联动,拓展法治文化宣传载体
    充分运用大众传媒和现代传播手段,努力打造传输快捷、覆盖广泛的法治文化传播平台。一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普法宣传专栏,及时宣传与职工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以案例分析的形式解答各种法律问题,传播法律知识。二是利用连云港日报幸福新浦专版、连云港电视台新浦专栏,不断加强法治文化宣传,定期刊登法治文化工作动态,弘扬法治精神,“六五”普法以来在省内外各大新闻媒体、网站上发布有关法制宣传报道共300余条次。三是借助新兴传播手段,在人流量较多、规模较大的居民小区设置电子LED户外显示屏,滚动播放法律知识及法治文化口号、宣传标语,拓宽法治文化传播渠道。四是成立多个社区“法治故事”QQ群,定期发起法治事件、法律知识学习讨论,开展网上法治论坛、网上法治(道德)评判庭、网上在线法律顾问释疑、网上以案说法等活动,利用QQ空间及群共享,及时上传最新法律法规及法学专家解析,让社区居民足不出户就能感受到浓厚的法治氛围。五是注重发挥法制书刊的教育引导作用,征订、印发、编纂各种普法书籍资料、光盘,编纂内容涉及宪法、土地、刑法、治安处罚、婚姻、合同、劳动、物权等十四个方面的《新浦区“六五”普法知识简明读本》赠送给全区干部群众,力求满足不同普法对象的需要。
    (四) 创新形式,开展法治文化宣传活动
    一是开展“法制文艺乡村行”系列活动。“六五”普法以来,在浦南镇驻地、太平村、浦北村等地先后开展“法制文艺乡村行”活动10场,邀请社区演艺团体彩虹艺术团,自编自导自演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以小品、歌舞、戏曲为主要内容的法制文艺节目,受到了浦南镇的村民的热烈欢迎。抽调各科室骨干人员,接受免费法律咨询,就农民群众关心的征地拆迁、劳动合同、土地承包、婚姻家庭等热点法律问题答疑解惑,调解矛盾纠纷案件,开辟公证、法援绿色通道,为符合条件的群众现场进行登记,方便农民群众维权,据统计,活动开展以来共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接待法律咨询1800人次。
    二是在社区开办“法律诊所”。“法律诊所”于2010年在浦西街道首先试点,经过两年的运行,已经具备了稳定完善的工作模式,成效明显,此次正式在全区进行推广,将义务的、公益性质的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固定诊所,每个诊所由一名律师、一名法律服务工作者、一名法官及一名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组成,实行工作日轮流值班,通过开展普法宣传、法律咨询、诉讼代理等形式为辖区群众提供服务。流动诊所,结合主题宣传日,设置流动咨询台,实行“街头问诊”;分类普法阵地,实行定期出诊,为辖区的青少年、农民工、企业人员、领导干部及公务员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特派门诊,印制发放“法律诊所服务卡”,向群众告知服务内容及热线电话,通过电话申请,为辖区年老、残疾等行动不便的群众提供上门服务,减轻弱势群体负担,提高诊所工作效能。法律诊所的开门问诊,扩大了辖区群众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进一步推动法治文化在基层的广泛传播和运用。
    (五) 整合资源,完善法治文化服务网络
    一是加强社区(村)法制学校规范化建设。法制学校是基层法治文化服务网络的末端支点,也是弘扬法治文化精神的主要阵地,“六五”普法以来,我们全面推广社区法制学校“四化”建设,实现宣传的科学化、阵地的多样化、活动的经常化和队伍的规范化,首创“一二三”宣传模式,即每一次宣传活动都确定一个宣传主题,确保有两个以上单位的法律专业人员参与,有三百名以上的人员接受法制宣传教育。做好法制学校的规范化建设直接关系到辖区群众接受法治文化教育的水平高低,2011年,全区按照“十个一”标准评选出了23家“优秀法制学校”加以命名和表彰,以先进带动后进,极大鼓舞了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人员的干劲。
二是依托村居法律图书角,逐步完善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体系。目前我区已经实现村居法律图书角全覆盖,各村居“法律图书角”拥有法律书籍均达100册以上,法制类报刊、杂志2种以上。每年号召机关干部、学校师生、企业家为辖区居民捐书,图书角还聘请了综合素质高、热心公益事业的村居老干部、老教师、老党员等担任专兼职管理员。“法律图书角”面向基层群众全日制开放,使基层群众足不出社区、行不出村落,随时都能方便地学习到法律知识,有效地提高了群众遇事找法、办事依法、维权靠法的自觉性。
    二、新浦区法治文化建设中存在的不利因素
     深化法治文化建设,对于培育公民信仰法律和崇尚法治的意识,以良好的法治文化环境推动依法治区进程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当前,我们的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工作合力还没有完全形成
    法治文化建设是一项长远的工作,目前,主要还是由法制宣传教育主管部门唱“独角戏”,“单打独斗”的现象比较严重,没有形成应有的规模和效应,个别单位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法治文化建设的主动协调配合不够,对组织实施法治文化活动的主动性、积极性不高,影响了法治文化建设的进展。
   (二)文化之间的融合还不够充分
    法治文化是法律与文化的有机结合,其内涵涉及到法治的体制形态、法制体系、法治思想、社会心理以及公民的日常行为规范等各个方面。现有的法治文化无论从内容还是形式来看,都不够推陈出新,不能有效的吸引民众。法律与文化的结合点也未能得到全面开发,与机关文化、校园文化、社区文化、企业文化、农村文化的融合程度需要进一步加深,与传统文化、廉政文化、行业文化、旅游文化、环境文化等有待进一步拓展。
    (三)法治实践形式还不够丰富
    法治文化建设是通过培育民众信仰法律的精神,将法律内化为自己行为的一个部分的思维方式,从而达到构建法治社会的目的。目前,法治文化实践活动开展不够全面,现有的实践活动也存在着流于表面,仅仅把法治文艺演出、法治文艺作品的创作等,作为推动弘扬法治文化的形式之一,还没有把法治文化建设融入到各项工作中去谋划、去落实、去推动,法治文化建设的“酵母效应”没有充分发挥,导致民众对法治带来的安民、富民、惠民的效果感受不深,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法治文化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新时期下新浦区开展法治文化建设的有益探索
    法律的生命深藏于文化之中,国学大师钱穆先生说过,“一切问题,由文化问题产生;一切问题,由文化问题解决。”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是新时期法制宣传工作的重要目标和根本价值追求,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新形势下深化和发展的重要途径。在今后工作中,要不断探索新形式下法治文化建设的工作规律,在继续保持和发挥传统法制宣传品牌优势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新品牌、新载体,实现我区法治文化的新突破。
    (一)深化法治文化内涵
    法治文化内涵十分丰富,涉及到法治的体制形态、法制体系、法治思想、社会心理以及公民的日常行为规范等各个方面。
    一是要凸显法治文化的群众性。法治文化建设本质上就是以法治精神塑造人,以法治信仰引导人,以法治实践提高人,以法治文化熏陶人。在新时期下弘扬法治文化精神,必须要贴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要把满足人的需要、增强人的需求、促进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点,运用法治文化的特有功效,渗透到人民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点点滴滴,使法治文化深入人心。要充分利用新浦特色,努力创作一些群众喜欢而且需要的优秀文艺节目,把法治的元素和思想融入其中,以一种寓教于乐、润物无声的力量默默地传播法治,以它的独特优势与魅力体现法治文化的人本意识和人文关怀,使法制文化变为大众文化,让大众在欣赏艺术的同时受到法的启迪和感悟。
    二是要凸显法治文化的时代性。法治文化建设面临新形势新要求,需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第一要加强法治文化理论研究,要通过举办“法制讲堂”、“法律沙龙”等形式,加强法治文化理论研究;鼓励引导支持法治文艺创作,努力为广大群众提供丰富的法治文化产品。第二要构筑法治文化人才高地,要努力培育出一批在法治文化事业各方面有号召力的领头人和一大批专家、学者、能工巧匠,并以此形成有新浦特色的法治文化人才队伍。
    (二)加强法治文化实践。
    博登海默曾说过:“法律作为一种行动指南,如果不为人知而且也无法为人所知,那么就会成为一纸空话。”法治文化建设只有同法治实践相结合才有生命力。要在深入贯彻落实我区“六五”普法规划和深化“法律六进”的基础上,把法制宣传工作融入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这三项重点工作中去,支持和引导法治文化建设朝着促进依法行政、服务大局等方向发展,着眼于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努力推动经济社会的法治化,形成崇尚法治的社会氛围和文化导向。针对我区大面积危旧房改造和滨河新城建设,加大拆迁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和法律服务力度,积极引导被拆迁户依法维权,依法拆迁。同时大力开展地方和行业依法治理,引导广大公民自觉参与到依法治企、治校等法治实践,不断提升基层法治化水平,实现法治文化建设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三)创新法治文化载体
    一是丰富法治文化宣传形式。“六五”普法以来,我们大力发掘普法宣传载体,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全方位、立体式的法治文化精神宣传,除了传统的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电话服务热线等形式,时下涌现了越来越多的新兴媒体,博客、微博、地方论坛已经广泛进入了民众的视线,在民众的娱乐工作生活中扮演了重要角色,而近来出现的一些“网络暴民”现象,究其根源也在于广大网民法律意识、法治精神的缺失,我们在已有的QQ普法基础上,筹备在新浪、腾讯、天涯等主流网站分别开通新浦区“六五”普法博客、微博,在连云港在海一方论坛开设普法专栏,设置网站管理员,发布最新法治信息,参与网民互动,引导网民通过正当、合法、合理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网络法治环境。此外,开发制作台历、挂图、雨伞、折扇、扑克、环保袋、漫画书等各类载体,运用群众乐于接受的淮海戏、花船、腰鼓、小品相声等各类艺术形式,广泛传播法治文化。
    二是有效利用法治文化阵地。目前我区法治文化阵地已颇具规模,需要进一步提高阵地的使用率,充分发挥其作用。通过举办法律咨询、有奖法律知识竞答、广场法治文艺演出、放映普法电影、法治快餐车等形式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通过在广场上举办法制漫画展、法制警示图片展等系列展览,使群众感受到直观的法治教育;通过利用广场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口号,使法治文化真正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定期由普法办牵头,将有关职能部门、执法机关集中组织起来,就各部门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改变过去各部门各自为阵、“单兵种”作战搞法制宣传的局面。
    (四)完善法治文化体制机制
    法治文化是一项宏伟的社会系统工程,应着力把经过实践检验的成功做法上升为制度,健全领导责任、市场运作、表彰激励等机制,以机制创新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在机制上,要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机制,不断建立健全各项学法用法和考核评估制度。在教育对象上,应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管理人员、青少年、农民、流动人口等重点对象。在落实上,充分开展“法律六进”活动,要把法治文化建设与机关文化有机融合,构建“法治、民本、廉政、阳光”的机关法治文化;与企业文化有机融合,构建诚信守法经营的企业法治文化;与社区文化活动有机融合,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创建;与校园文化有机融合,构建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法治文化环境;推进法治文化与城乡文化建设有机融合,推进经济社会事业建设和群众思想文化建设,协调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在措施上,抓好试点,以点带面,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使普法“盆景”变成普法“花园”。一是建立资源整合机制,借势、借脑、借力,不断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有效开展。二是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在政府加大经费投入的基础上,还应采用财政支持与社会化、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方式保障法治文化建设所需费用,通过与企业联手、商家赞助等运作方式,实现效益和利益双赢,保障法治文化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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