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命名表彰全市优秀“法律明白人”的决定
连法宣办〔2011〕12号
各县(区)委宣传部、依法治县(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发区政法中心、云台山景区监察室:
我市自2007年启动农村“法律明白人”教育培训工程以来,培养了一大批掌握法律常识、了解司法程序、具有法律意识的农民普法骨干力量,为推进农村法治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了进一步发挥“法律明白人”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市委宣传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优秀“法律明白人”评选命名活动。本次评选采用自下而上、逐级申报的方法,先由各县区和乡镇推荐申报,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基础上,经过综合考评后,决定命名张洁等20名同志为全市优秀“法律明白人”。
希望被命名表彰的优秀“法律明白人”再接再厉,锐意进取,开拓创新,进一步发扬模范带头作用,推动全市农村普法教育工作再上新的台阶,为深入推进“六五”普法和“法治连云港”建设,保障和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和科学发展,建设开放文明的幸福港城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连云港市优秀“法律明白人”名单
市委宣传部 市依法治市办 市法宣办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九日
附件:
连云港市优秀“法律明白人”名单
张 洁 赣榆县罗阳镇岭灶村村委会主任
钱鹤飞 赣榆县海头镇海前村调委会主任
李至军 赣榆县柘汪镇东林子村治保会主任
马 洪 东海县张湾乡瓦口村调委会主任
尹兴章 东海县房山镇房南村党支部书记
孙金凤 东海县牛山镇大学生社会工作者
陈华明 灌云县龙苴镇龙东村农民
王庆华 灌云县东王集乡元帮村党总支书记
钱明东 灌云县南岗乡岗南村调委会主任
孙 禹 灌南县李集乡徐庄村党支部书记
洪海权 灌南县新安镇镇北社区农民
嵇海燕 灌南县百禄镇宋庄村妇代会主任
李罗华 新浦区浦南镇江浦村治保会主任
胡永胜 新浦区浦南镇江浦村调委会主任
葛加龙 海州区板浦镇石河村党总支书记
顾 军 海州区新坝镇四里村调委会主任
翟恩春 连云区宿城乡夏庄村村委会主任
朱永开 连云区板桥街道板桥社区农民
蒋冬梅 开发区猴嘴街道新航社区主任
王 宏 云台山景区花果山乡飞泉村党支部副书记
主题词:司法 法律明白人 评选表彰 决定
连云港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9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