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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新时期如何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发布时间:2013-04-27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法治建设的先导性、基础性工程,对提高全民法律意识,提升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发挥着积极的推动和保障作用。然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一个动态过程,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出现了新的问题和困难,需要我们在实践中认真研究、不断探索,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一、我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基本情况

江苏省赣榆县城西镇是“一五”、 “二五”、“三五”、“四五”普法全市先进镇,“五五”普法全省先进镇。法制宣传教育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取得不断进步。

1、领导重视程度普遍提高。在实施法制宣传教育过程中,城西镇逐步形成了党委领导下的部门分工负责制,确立了“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监督,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特别是县委提出了建设“法治赣榆”重大决策后,镇村两级普遍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镇党政领导尤其是主要领导对“依法治镇,建设和谐美丽乡村”基本方略的认识有了新的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理念进一步确立,逐步实现了工作手段从依靠行政推动向主要依靠法律手段的转变,法治已成为全镇各级领导和组织管理经济社会事务普遍价值追求。基层镇村领导普遍认识到,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和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重大作用。

2、基础保障工作得到加强。认真落实《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的要求,把基础保障作为推进法制宣传教育的根本性工作来抓,建立了由镇党委、镇人大、镇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考核措施,修订完善了普法讲师团职责、法制副校长职责、普法联络员职责等有关规定。特别在经费保障方面,镇政府根据工作需要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逐年加大投入,确保经费到位,专款专用。镇、各部门都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费纳入预算,保障了工作的正常开展。

3、宣传教育形式不断创新。近年来,城西镇采取得力措施,丰富法制宣传教育的载体和平台,并不断探索新的方式、方法。在阵地建设上,巩固宣传橱窗、宣传板块等传统阵地优势,并充分发挥现代传媒的作用,做到了法制教育“电台有声、电视有影、报纸有文”。积极探索网络法制宣传教育的新方式,创办了专业的法治网站。在方法上,针对文化层次较低的人群采取了以案说法、法制宣传咨询、法制文艺演出等方法。针对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管理人员等文化素质较高的人群,采取了法制培训、法制讲座、法制论坛、法制征文等方法;在方式上,树立文化传播的理念,在全县首创了法治文化节这一普法新形式。目前,我镇已举办了四届“法治文化节”,通过“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签名、普法志愿者宣誓、法制书画摄影展、法制论坛等一系列活动,扩大了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影响。此外,我镇注重整合社会资源,先后实施了“法律明白人工程”、“农村学法中心户”、“家庭法制文化室”、“法制文艺演出小分队”等特色做法,有效扩大普法的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

4、宣传教育效果逐步显现。近年来,从普法的实际效果出发,我镇坚持普治并举,法治实践取得了新的突破。在规范执法方面,完善了行政执法考评体系,推行了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镇政府带头做好表率,凡政府组成人员会议都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每次政府会议议题都先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然后再提交政府会议讨论决定,把决策过程主动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中。我镇在全县最早提出了“建设责任政府,打造法治乡镇”的工作命题,以依法治镇工作为龙头,不断深化依法治村、治企、治校等各项活动,基层村居、学校、企业依法管理、民主管理的意识逐步形成。

二、当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制约因素

1、社会认识带来的制约因素。法制宣传教育对象多、范围广、内容杂,基层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还不能完全适应工作需要,认识程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在乡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主要承担者是乡镇司法所。目前,司法所承担了法制宣传教育、基层依法治理、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多项职能。由于司法所人少事繁,客观上影响了基层司法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精力。少数村居领导“重经济、轻法制”,一些学校受升学压力和教育教学评估方式的影响,素质教育的观念尚未完全形成。在经费和考核激励机制方面,由于经济发展的差异,政府投入的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与群众的法制文化需求的矛盾日益显现。在考核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还缺乏规范性,许多工作在普法一线的同志,没有像其他行业一样得到应有的政治褒奖,不同程度影响了工作的积极性。

2、工作环节带来的制约因素。法制宣传教育还存在“死角”和“盲区”,最突出的表现是对农民、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还缺乏有效的手段。在对农民的法制教育方面,随着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产业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农民从业结构趋于多元,从事二、三产业的人员比例逐渐增多,导致农民没有大量的时间去参加集中的、有系统的法制宣传学习。其次,农村改革进程的加快,使法制宣传工作的环境、内容、任务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一些传统的工作方法已不适应要求。此外,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农村的干部群众,但由于对象之间存在年龄层次、文化程度的差异以及社会角色、从业岗位等方面的多样性,也使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呈现出明显的层次性需求,这也无疑加大了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难度。

在对流动人口的法制教育方面,一方面,从流动人口本身来看,他们来自不同的省份和地区,有着不同的文化背景和生活习惯,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参差不齐,对流动人口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由于基础不同,很难选择适当的内容。另外,从法制宣传教育的组织来看,外来人口呈现行业复杂、居住分散的特点,出现了“管理难”,乡镇对流动人口的组织管理不到位,法制教育没有得到很好落实。

3、经济主体带来的制约因素。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带来了新旧观念的冲突和碰撞,生产经营的灵活性、市场经济的竞争性、生活方式的多样性、思想观念的波动性无疑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随着行政管理体制的逐步规范,一些原由政府部门承担的中介职能相继独立,成为社会法人组织。有的社会组织片面认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只是政府部门的事,自己是自收自支、独立承担责任的市场主体,忽视了自己作为社会组织成员的社会责任,因而对法制宣传教育关心不够。此外,有的企业法人受降低成本,追求经济效率的现实影响以及“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错误认识,往往也忽视了对所属员工的法制教育。

4、传统思想带来的制约因素。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目的之一就是要建立社会公众对法律的信仰。20多年的普法历程,从“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十六字法治原则的确立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进宪法,再到“依法执政,政治文明”的提出,法治观念已逐渐深入人心。但我国是有着两千多年封建专制历史的国家,“人治”思想根深蒂固,人们对权力的崇尚影响了对法律的信仰,这种落后的思想直接阻碍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加之,现实生活中,权大于法,执法不严,违法执法,甚至徇私枉法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对行政权力、司法权力监督不力、不到位的现象导致权力腐败等都对社会公众的法律信仰产生了不良影响。

三、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对策及建议

1、从理念层面增强法制宣传教育效果。党的十八大报告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各级党政领导一定要从构建和谐社会、提高执政能力的高度,充分认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大意义,提高重视和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要带头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牢固树立“抓经济是政绩,抓法治也是政绩”的思想,坚定“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信心。要推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党政一把手”负责制,进一步完善普法工作机构和运行机制。要进一步健全普法工作网络,加强基层普法工作队伍建设,形成上下贯通的法制宣传教育网络。要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分级负责制,一级对一级负责,彻底消灭普法工作的死角和盲区。在考核措施上,建议实行法制宣传教育“一票否决制”,凡法制宣传教育不力,产生不良后果的,不得授予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荣誉称号,并建立对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追究机制。

2、从措施层面增强法制宣传教育效果。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施教,追求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度。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方面,认真执行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推行向任命机关报告学法用法、依法行政情况制度。要建立和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以及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学法考试考核制度等。要采取有效措施在各级党政领导班子选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成员;在公职人员学法方面,探索建立公务员年度学法学分制,规定公务员年度学法考试考核必须达到一定的学分要求,否则,不得参与评先评优。完善和推行行政执法人员上岗资格考试制度,并认真落实好法律知识更新培训;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方面,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采取定期培训、法制讲座、聘请法律顾问等措施开展法制教育;在青少年学法方面,要针对青少年学生的特点,开展校园法制文化活动,举办家长学校,净化社会文化环境,进一步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要探索把法律知识考试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考核,强化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

坚持抓住难点,落实措施,拓宽法制宣传教育的广度。面向社会公众的法制宣传教育,要瞄准“漏洞”和“死角”,把偏远村、流动人员、外出务工人员纳入全民法制教育中来,继续推行分级负责的办法,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在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方面,要加强对农村“两委”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提高他们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基层事务,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要注重发挥农村基层组织的作用,通过谈心、讨论、对话、咨询等形式,利用身边人、身边案来“现身说法”、“以案说法”,使农民感到法律是学得到、用得上的东西。要组织“送法下乡”活动,通过“法制宣传资料下乡”、“法制信息下乡”、 “法制文艺下乡”、“法律服务下乡”等活动,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要引导群众开展自我教育,开展“学法用法示范户”、“遵纪守法模范户”等群众性学法用法评比活动,吸引更多的群众参与法制宣传教育,增强法制宣传的亲和力。在流动人口法制教育方面,通过深入流动人口集中居住地、工作场所,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提供法律服务,有效解决流动人口学法难、维权难问题。有条件的地方实行流动人口“集中居住”、“集中管理”、“集中教育”,通过设立流动人口法制学校、建立流动人口法律援助工作站,为流动人口学法提供便捷途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流动人口法制教育责任,推动流动人口法制教育的经常化。

3、从载体层面增强法制宣传教育效果。法制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要坚持实用性、实效性,把法治理念、法治精神、法律条文通过行之有效的宣传途径,变成通俗易懂的群众性语言。当前,要特别注重加强法治文化建设,通过法治文艺作品、法治文化阵地、法治文化活动吸引更多的群众参与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来。宣传、广电、文化等部门要密切协作,着重抓住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法治文化作品普及两个环节,在创作人才、宣传队伍建设上下功夫,推动法治文化发展。要强化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责任,充分发挥广播、电视、计算机网络等现代传播媒介传递快、覆盖面广的特点,在黄金时段制作播放高质量的法制节目。要以“法治文艺”活动为载体,用先进的法治文化占领阵地,寓法制宣传教育于生气勃勃的活动之中,通过开展“法律咨询”、“以案说法宣讲”、“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文艺演出”等活动,优化法制宣传教育的环境和途径,扩大法治文艺的受众范围,提升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

4、从实践层面增强法制宣传教育效果。要不断强化法治实践,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依法治理活动,调动和激发广大干部和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要抓住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如教育、医疗卫生、城镇建设、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实施依法治理,使人民群众普遍感受到法治建设的成果,让群众在看到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同时,形成对法制教育的向心力。要抓住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两大重点,不断提高人们对法治的认识,扩大推行法治的社会基础。在推进依法行政方面,要重点解决行政权力缺位、越位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特别是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要端正执法思想,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不断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努力做到公正执法、热情服务。在公正司法方面,要重点解决人民群众“打官司难”、“执行难”等问题,不断完善司法为民举措,平等保护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在加强权力监督、规范权力运行方面,要强化对行政权和司法权的监督,畅通民意反映渠道,保障人民群众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着力营造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总之,要通过法治大环境的建设进一步增强公众对法治的认识,树立公众的法治信心,从而使群众主动自觉地参与到法制教育中来,不断推动法治建设进程。

(赣榆县司法局城西司法所  陈会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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