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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市“法律明白人”工程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3-04-27

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市“法律明白人”

各县区委宣传部、依法治县(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六五”普法规划,深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不断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优化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法治环境,现就进一步深化全市农村“法律明白人”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法律明白人”工程新任务

农村法律明白人工程是新形势下不断满足农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的民心工程,是落实政法三项重点工作的创新工程,是推进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民法律素质、提升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的重要载体。2007年以来,我市立足于培养“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新型农民,在全省率先组织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教育培训工程,培养了一大批具有法律意识、掌握法律常识、了解司法程序的“法律明白人”。实践证明,“法律明白人”工程是深化农村普法机制的创新举措,切实增强了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水平,在推进农村民主法治建设中,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六五”普法的五年,是我市深入推进“十二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加快沿海崛起,实现新的跨越”目标的关键五年,新形势新任务对农村普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地要进一步探索“法律明白人”工程的新途径、新方法,推动农村普法工作再上新台阶。要充分调动广大干群参与法律明白人工程的内在动力,提高选拔培养法律明白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不断提升现有“法律明白人”法律素质的前提下,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选拔培养新生力量,使更多的农村群众成为集百姓学法良师、用法参谋、维权顾问于一身的“法律明白人”,实现到“六五”普法期末,每户农村家庭有一名以上法律明白人的目标。创造法律明白人成长、成才的环境和条件,发挥其示范作用,影响和带动身边农民学法守法、依法维权,协助村委会、司法所等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化解矛盾纠纷,提升农村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二、加强选拔培训,实现“法律明白人”力量新增长

“法律明白人”工程是集选拔、培养、教育、应用于一体的系统工程,各地要切实加大选拔培训力度,壮大“法律明白人”力量,推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

一要加大选拔力度,扩大“法律明白人”覆盖面“法律明白人”的选拔,采用家庭推荐、村组指定和选拔相结合的方法产生。要强化村“两委”干部、调解人员、致富能手等重点对象学法用法,使他们成为“法律明白人”的中坚力量。充分发挥“大学生村官”作用,聘请他们担任法制教官,发挥“五老”人员优势,让他们担任法律政策宣传员、邻里纠纷调解员、法制活动组织员、社情民意传递员、法治创建监督员,变“村官”为“教官”、“五老”为“五员”,让他们成为“法律明白人”的榜样和带头人。广泛吸收有文学艺术、书画摄影等专长的能手,并把队伍扩大到外出务工人员和留守人群,培养他们的学法兴趣和守法意识,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带动整个家庭遵法守法。

二要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法律明白人”素质。各地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法律明白人建档造册、分级培训、分类管理。村组利用农民法制学校、农民夜校等载体对新选拔人员进行初级培训,使其掌握基本法律常识,并按村干部、大学生村官、致富能手等不同类别建立花名册,对人员变动情况及时更新,报乡镇备案;乡镇运用中小学校、基层党校、法制辅导站、文化站等资源,综合普法讲师团、司法、执法部门等力量,开展中、高级培训,使其具备参与法制实践活动、处理法律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培训合格后统一发放证书;县区法宣办负责对“法律明白人”工作进行督查和考核,并审定培训教材及考核内容

三要加大任用力度,放大“法律明白人”成效。要畅通“法律明白人”选拔任用渠道,引导和支持他们参与基层法制建设,并为他们开展活动提供支持和保障。鼓励他们积极参与法律下乡“八进村”、“法制文艺乡村行”、“大篷车千里送法”,以及“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等各项活动,影响和带动周围群众学法用法。推荐“法律明白人”中的骨干力量在村两委、调委会、治保会、妇代会等岗位任职,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开展普法宣传,化解矛盾纠纷,带领村民全面致富。市法宣办将适时对“法律明白人”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专项表彰,并结合“六五”普法考核验收,对其进行综合表彰。

三、深化载体建设,搭建“法律明白人”工程新平台

各地要积极探索“法律明白人”健康成长的有效途径,以深化农村普法阵地为载体,在每个行政村大力开展七个一创建活动,为他们开展工作搭建平台。一是建设一所法制学校。实现校舍、师资、学员、计划、制度、时间“六落实”,安排理论水平高、语言表达能力强的“法律明白人”,每月至少为农民授课一次。二是开设一个法制宣传栏。集中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安排“法律明白人”负责管理,每月至少更换一次,并结合“农民工学法活动周”、“12.4”法制宣传日等专题活动张贴有针对性的宣传内容。三是建立一个法律图书角。配置农村生活各个方面的法律书籍,确保法制类图书20个种类、100册以上,法制类报刊、杂志2种以上。聘请“法律明白人”担任管理员,不断充实更新图书,规范借阅制度,方便农民查阅咨询。四是组建一支普法队伍。从“法律明白人”中挑选熟悉法律知识,热心公益事业的人,组建法制宣讲员队伍,结合各项专题法制宣传活动,采取法制讲座、法律咨询、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每年进村开展普法教育辅导不少于4次。五是配备一名法律顾问。选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为行政村提供法律咨询,进行释法解疑,指导“法律明白人”处理涉法、涉诉等问题,同时发挥“法律明白人”作用,协助法律顾问开展工作。六是明确一名联络员。整合“法律明白人”中的人民调解员、法律援助联络员、法制宣传员等资源,组建联络员队伍,发放联络员工作手册,定期对其进行业务培训,利用他们的法律优势,做好学法用法协调联络工作。七是赠送一批法律书籍。广泛开展“法制书籍进万家”赠书活动,为“法律明白人”选配培训教材,并为村民订购一批法律书籍,确保户均一册,方便农村群众学法用法。

四、强化组织保障,推动“法律明白人”工程新发展

各地要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建设幸福港城的战略高度,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工作落实,确保农村法律明白人工程抓出成效。一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法律明白人”工程实行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的组织领导机制。各地要建立“一把手”负责制,健全与有关部门、农村基层组织之间的联动机制,明确各个环节的牵头部门、协作部门及其职责,逐级落实工作责任。二是统筹规划,严密实施。各地要以“六五”普法推进为契机,尽快制订出台本辖区“六五”普法考核验收办法,将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工程作为六五普法考核验收的重要内容,纳入目标考核体系。完善农民和农民工学法用法工作意见,把“法律明白人”工程作为推进农村普法的重要抓手,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三要广泛宣传,扩大影响。要提高正确引导新闻舆论的工作水平,积极培育、挖掘先进典型,组织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报道农村法律明白人工程中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理解、支持、参与农村法律明白人工程的良好舆论氛围。四是强化督查,确保实效。市法宣办将结合“六五”普法中期及终期考核验收,邀请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督查,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并适时组织召开会议,及时交流推广工作经验,对工作措施不落实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中共连云港市委宣传部            连云港市依法治市            连云港市法制宣传教育

                                            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二年五月八日

主题词:法制宣传教育  法律明白人  意见

                                                           

抄送:省委宣传部、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法制宣传协调指导办公室,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

                                                            

连云港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58日印发

                                                       

(共印6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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