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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法制宣传教育 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发布时间:2013-04-27

深化法制宣传教育  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是维护农村稳定、加快地区发展、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础,也是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20多年普法历程,政府依法行政观念得到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普遍提高,农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氛围日益浓厚,涉及农业农村的各项涉农法律法规得到普及,使法律观念渐渐深入人心,有效维护了农村的和谐稳定。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农村法制宣传教育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一些干部职工把普法工作看作“软任务”,重视程度不够,导致普法工作的力度减弱。另一方面,在农村工作实践中,由于受几千年封建传统观念习俗的影响,会遇到一些旧势力的阻碍和干扰。如在实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出现了少数村民凭借恶意贿选和找借口干扰选举的现象,暴露出部分村民不懂法律的问题,折射出当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艰巨性和长期性。  

二是宣传的形式比较单一。大多数的普法宣传仍然靠传统的出板报、设置咨询台、散发传单、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形式,缺乏时代气息和行之有效的普法措施。没有充分开发运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现代传媒,没有发挥其“触角”长,“射程”远,传递快,覆盖面广,形象直观,入耳入脑的优势,使普法宣传的效果大打折扣。

三是普法教育效果仍然不理想。各部门、各单位侧重于宣传适用于本部门、本单位的专业法,而一些基本法律的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在确定普法内容时,既要做到 “求同”、也要做到“存异”,在注重普遍性适用的同时,又要兼顾到从业特殊性的需求,做到按需施教,学以致用。

四是从业结构的多元化和经营活动的分散化,使法制宣传教育难以组织。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农村的逐步确立,农民从业趋于多样化。同时,随着多种经营方式的发展,农民的分散和流动形成了必然趋势,并且这一趋势还将进一步扩大。从业结构多元化和经营活动分散化并存的农村新格局,自然使广大农民没有大量的时间去参加集中的、系统的普法教育,这无疑给农村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五是普法需求的层次化,使法制宣传教育难以深化。农村普法,干部是关键。但由于个体间在年龄层次、文化层次上的差异以及政治身分、社会角色、从业岗位等方面的多样性,使农村社会成员表现出明显的层次性特征,普法教育的内容也随之呈现出明显的层次性需求,需要根据不同的层次特征,进行有针对性教育,进而也给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增添了难度。

六是农民对法律信仰的缺失,使法制宣传教育难以落实。由于个别地方政府和司法机关的少数工作人员存在执法不严、司法不公、以权压法、以言代法、徇私枉法等违法乱纪行为,其带来的负面效应是巨大的,造成广大农民群众对法律信仰的缺失,挫伤了农民学法的热情和积极性,影响了法制宣传教育的落实,并将最终波及到整个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当前,我县正处于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发展的关键期,也是各种矛盾纠纷的凸现期。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迫切性和重要性更加突出。法律不仅仅是为人们提供行为的准则和规范,也为解决矛盾纠纷提供了依据。农村法制宣传,要紧紧围绕加强民主政治建设、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的主线开展。

一是加强农村民主法治建设步伐,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创造政治环境。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有内在的同一性,社会主义国家民主政治需要法治、支持法治,同样,法治必须保障民主、支持民主政治,使民主不可侵犯。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既要实现“民主法治化”又要作到“法治民主化”。在当前的新形势下,政府要切实采取措施扩展基层民主权利,调动群众的积极性,让群众参与到行政权力运行和政府决策中。具体到农村工作中就是要进一步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提高百姓的参政意识、民主意识,强化法治观念,逐步在群众中形成权利在法律中寻找根基的观念,让法律成为大家的一种需要,为法制宣传创造良好的氛围。

二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法制宣传教育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以谋划。农村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有利于农民群众整体素质的提高,有利于农村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有利于对政府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更好的密切干群关系。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搞好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对促进整体工作中的重要意义,把法制宣传教育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以谋划,不断加强对普法宣传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法制宣传的制度措施,为农村普法宣传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在当前国家对农村投入加大,各种项目建设大面积铺开,各种利益矛盾空前突出的新形势下,领导干部应该切实把经济建设与法治紧密联系。作为政府部门,要进一步发挥法律政策服务咨询机构的作用,整合社会资源为政府建设和发展服务。我县成立了法律服务顾问团,将法律专家聚合起来,为政府建设中出现的疑难问题进行研究解答,为我县重大矛盾纠纷的协调做出了积极的贡献。要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制度措施,把法律服务顾问团的优势和潜力充分挖掘出来,为社会的发展和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政府的管理者,要牢固树立法律至上的意识,把管理决策的最高依据确定为法律,把法律的宣传教育作为实施管理的最重要的手段。管理者不一定是法律知识的专家,但他应当是法律知识资源的整合者。面对重大事项和决策,管理者应当倾听法律专家的意见,用法律的思维审视事实,最终形成符合法律精神的决策。政府有一个重要的职责是把与老百姓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讲清、讲透,让老百姓清楚文字背后的思想和行为。法律是人民意志的反映,法律的本质是人民利益的维护神,当群众明白、清楚涉及利益问题在法律上的表述,决策和措施就能得到老百姓的理解和支持,达到了减少矛盾、促进和谐的效果。所以,各级政府要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切实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政府的中心工作保驾护航。

三是加强普法工作者队伍的建设。普法是一项全社会应当共同参与的系统社会工程。普法工作的成效关键在于塑造和培养一支精干的普法队伍。广义上的普法宣传工作者包括了所有中国公民,因为公民都有学习和普及法律的责任;狭义的普法工作者则是这些从事普法工作人员中的骨干。要建立从上而下的各级普法队伍网络,形成机制,抓好落实。这支队伍上到党委政府的领导干部,下到基层最边远的村居、农户。形成一级抓一级、目标有量化、责任有落实的工作机制。普法工作者不仅是普法网络的结构点,同时也是辐射点,要通过提高这支普法骨干队伍的素质,以此为圆点辐射,带动一方。

四是要加强对重点人群的法制教育,减少违法犯罪。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同时也是塑造良好规则习惯的黄金期。法制宣传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切实加强农村青少年的法制教育。要使青少年儿童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时期就树立起崇尚法律的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要把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农村经常扰乱滋事的人和容易感情用事的群众作为重点对象,有针对性地依靠普法骨干成员重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他们的理性思维,尽可能地通过预防教育减少违法犯罪。要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制教育,关注他们的权益保障。要探索建立输出地和输入地相衔接的法制教育形式,逐步提高他们遵法守法的意识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行政干部要经常调查研究,思考问题、发现问题,从问题中找到症结,针对性加强宣传教育,把问题消除在萌芽。

五是创新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要积极整合资源,探索增强普法实效的工作模式。要把普法宣传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大力倡导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使道德成为守法的基础。要针对道德规范行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使法律成为校正道德缺失、维护社会秩序的有力保障。建立各级法制教育培训的长效机制。对村干部、党员、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定期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有计划地对村民进行法制知识面授教育。要依托当前村两委活动室,作为普法宣传阵地,形成相对稳定的普法宣传机制。

六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跟上时代步伐。回忆过去20

年的普法历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无疑取得明显成效,但从现实和长远角度来看,还有很多不相适应的地方。表现在确立工作思路上,不够科学;在制定工作目标上,不分远近;在宣传教育对象上,不分彼此;在宣传教育活动上,不够经常;在宣传教育方法上,古板枯燥;在宣传教育推进上,形不成合力。这些问题,既是我们现实工作的薄弱环节,也是我们今后工作改进和创新的着力点。要充分认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不断创新形式、丰富载体,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全民普法二十多年来,人民法律素质得到了很大提高,国家民主与法治进程取得了巨大进步。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必须确立与之相适应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导思想,努力做到与时俱进。

七是要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形式。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规律要求我们必须将普法活动有机地融入到公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之中,使普法的单向灌输关系变为双向互动关系,因此,我们必须突破惯性思维,进一步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尤其要更加注重法治文化的熏陶。一是加大法制文艺的创作和演出,充分挖掘社区民间文化资源,鼓励支持群众自编、自导、自演各具特色的法制文艺节目,让群众在日常文化活动中实实在在感受法律的存在。二是加强与现代媒体联手。法制宣传教育主管部门要全力利用影视、报刊、网络和广告发布载体等资源,以法制主题词句、动漫图片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活动,编写拍摄播出法制文化艺术影视作品和组织舞台演出活动,编导有关法律与政治、法律与民生、法律与文化、法制史与社会发展等专题电视记录片,着力解决法制文化节的社会性、参与性。要紧紧围绕各类宣传活动主题和宣传重点,结合地方特点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整合各类宣传资源,不断丰富宣传教育活动形式,增强宣传效果。既要运用好座谈会、党委中心组学习、法制讲座、模拟法庭、法律咨询、法制展览、法制宣传栏等传统宣传方式,又要探索新途径,拓展法制宣传公益广告、移动电视法制宣传、手机信息法制宣传等宣传手段和渠道,积极筹划组织法制文艺创作演出,把法制宣传教育和群众性文化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要切实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充分发挥报刊、广播、影视、网络等大众传媒的优势,利用它们,开辟各式各样的法制宣传专栏、专版、专题,制作播出高质量的法制宣传新闻、法制节()目,充实各类媒体的宣传内容,展示宣传活动盛况及成效,力争全国上下联动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

八是结合现代化的形式,丰富法制宣传教育手段。随着现代化的发展,要想使普法活动达到家喻户晓,跟上时代步伐,就必须使普法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相结合,与文化建设相结合,与现代科学相结合。打破过去就普法而普法的工作做法和工作方式,跳出固步自封的工作怪圈,拓宽渠道,活化形式,寻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的结合点和切入点。一是普法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相结合。围绕法律服务是做好普法工作的根本要求,只有在开展法律服务中找准普法工作方位,才能使普法与法律服务互为促进,相得益彰。普法可以搞些必要形式,但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也就是群众最关心的就是我们普法工作要搞的。法律服务也是如此,目前要着力开展关系民生与发展问题、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问题、社会矛盾纠纷化解问题、公民权益保障问题和贫弱群体法律援助问题等法律服务工作,通过广泛开展法律服务和结合个案调解,有针对性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增强当事人及周围群众的法律意识,以此达到普法与法律服务双丰收。二是普法宣传教育与文化建设相结合。围绕文化建设是做好普法工作的有效途径,只有在文化建设中找准普法切入点,才能促进普法工作卓有成效地开展。结合城乡文化建设正在兴起的热潮,一方面可以将文化阵地与普法阵地、文化图书与法制图书、文化学习与普法学习、文化活动与普法活动等有机结合、同步推进。另一方面还可以通过繁荣地方文艺之机来开展法制文艺活动,充分发挥文化馆、文化站、剧团专业队和群众业余队的作用,深入乡村、深入生活、创作编排群众通俗易懂、喜闻乐见、形象幽默、朗朗上口的法制方艺作品,在城乡巡回演出,使法律条文化枯燥为生动,化抽象为直观,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灵活性、趣味性和实效性。三是普法宣传教育与现代农业科技相结合。必须抓住广大农民对现代科技应用的积极性,结合每年度农村科普之冬、科普之春和科普下乡活动,将普法教育融入其中,随之开展送法下乡活动,通过“法制讲座”、编印常用法律知识宣传资科和法治文化用语集锦等,广泛宣传与广大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推进“法律进乡村”活动顺利推进。

                东海县司法局  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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