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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文化精品工程”创建活动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3-04-27

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文化精品工程”创建活动的意见

各县区委宣传部、依法治县(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市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我市“六五”普法规划,扎实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打造精品力作,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努力提升连云港文化生活品质,促进法治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现就在全市开展“法治文化精品工程”创建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开展“法治文化精品工程”创建活动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把连云港建设成为人民满意的法治之城和文化之城,以“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实践”为主旨,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法制宣传和法治文化相渗透,突出精品意识,实施品牌战略,下功夫打造经得起时间检验、深受群众欢迎的法治文化精品,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为加快沿海崛起、实现新的跨越提供强大内在动力和有力精神支撑。

(二)目标要求:注重法治文化理论研究,繁荣法治文化创作,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培育各具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深入持久地落实法治文化惠民措施,扎实有效地推进法治实践活动,确保到2015年实现全市法治文化凝聚引领能力显著提升,法治文化惠民服务能力显著提升,法治文化创作生产能力显著提升的目标要求。

二、开展“法治文化精品工程”创建活动的工作举措

各地、各部门要立足地域和部门实际,高起点谋划,高水准运作,全力打造一批独具地方特色、群众喜闻乐见、效果明显突出的法治文化精品。重点是实施“十个一”品牌战略:

1、健全一支法治文化宣传队伍。组建市、县两级“普法讲师团”、“农民普法说唱团”,配齐配强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培育并发挥1000名法治建设指导员、5万名法治建设志愿者、35万名“法律明白人”等普法专兼职队伍作用,为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持。

2、搭建一个法治文化讲坛。利用市委党校、淮海工学院等文化传播基地,整合法律师资和法律工作者力量,挖掘整理地方传统法律文化资源,开展多层次的法治文化理论研究,利用“苍梧讲坛”、“港城大讲堂”、“连云港科学发展名家讲坛”等各类讲坛,每季度举办一期法治文化讲座,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和文化素质。

3、推出一批法治文化精品力作。充分发挥优秀文化作品的重要作用,引导专业和业余文化团体,把法治题材纳入文学艺术创作、舞台艺术表演、动漫制作等,力争各县区每个文艺门类都能推出1-2个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俱佳的精品力作,适时组织优秀作品征集、评选、展演等活动,提升法治文化作品质量。

4、开展一系列法治文化主题活动开展法治文化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单位“六进”活动。在机关组织开展“读书学法”活动,每年举办一次公务员法律知识竞赛,每两年举办一次法律知识测试,落实新任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在学校开展“法制歌曲唱响校园”、法治故事演讲比赛、模拟法庭大赛等活动;在企业组织开展“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创建以及职工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2012组织各级文化艺术团体开展“法制文艺乡村(社区)行”等演出活动1000场次,各县区确保每乡镇至少10场次。

5、打造一批法治文化阵地。按照主题鲜明、格调高雅、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多样化、系列化、规模化建设。各县区均要建成富有地方特色的法制宣传教育中心、法治文化公园(广场)等阵地,因地制宜设置与城市环境相协调、与生态相融合的法治文化景观,有条件的乡镇要建成法治一条街或长廊。

6、构建一个法治文化传播平台。充分运用大众传媒和现代传播手段,努力打造传输快捷、覆盖广泛的法治文化传播平台,市、县报刊每周都有法制宣传教育方面的内容,广播、电视每周法制宣传教育题材的内容不少于30分钟,并充分运用广告牌、电子显示屏、橱窗和手机短信等载体传播法治信息。

7、培育一批法治文化示范典型。各地、各部门在建成法治文化阵地的基础上要进一步丰富内容、提升档次,适时开展“法治文化示范点”评选活动。积极挖掘和培育法治文化典型人物和事件,每两年开展一届“十大法治人物”、“十大法治事件”评选活动。

8、完善一个法治文化服务网络。依托博物馆、革命纪念馆、图书馆、群艺馆、文化馆、文化站等逐步完善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体系,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法治文化公共设施覆盖率85%以上。村居法律图书角实现全覆盖,且法制类图书达20个种类、100册以上,法制类报刊、杂志2种以上。

9、创建一批法治文化教育基地。把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地域文化、旅游文化、廉政文化等有机结合,在打造文化旅游景观或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过程中融入法治文化元素,使其成为具有历史文化内涵的法治文化教育基地,每县区至少有3-5个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法治文化教育基地。

10、创立一批法治文化惠民品牌。大力开展法治惠民“十进万家”活动,推进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纠纷化解、法治文化、平安护学、食品安全、治安防护、清积帮困、民生保障、基层民主进万家。各县区要立足实际,每年集中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让群众真切感受到法治建设的成效。

三、开展“法治文化精品工程”创建活动的实施步骤

12012年为法治文化精品建设年。制订出台“法治文化精品工程”意见,指导督促各地、各部门推进意见的落实,创建一批法治文化示范点,筹划并投入建设一批法治文化载体,法治文化建设初见成效。

22013年为法治文化精品推进年。继续创建法治文化载体,形成各具特色、各显魅力的区域法治文化,推广法治文化示范点成效,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形成百花齐放、欣欣向荣的法治文化氛围,推动法治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32014年为法治文化精品展示年。组织举办法治文化展示活动,通过组织观摩、观看演出、实地感受等形式,充分展示区域法治文化的无限魅力,让市民享受到法治文化建设的成果,使法治文化成为连云港文化的一道亮丽风景。

42015年为法治文化精品验收年。把法治文化建设作为实施六五普法考核验收的重要内容,对各县区、各部门“法治文化精品工程”创建情况进行专项验收,并在全市范围内表彰命名一批“法治文化精品工程”。

四、开展“法治文化精品工程”创建活动的具体要求

“法治文化精品工程”创建是一项长期系统的战略任务,各地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主动地做好各方面工作,推动全市法治文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加强领导,凝聚合力。把法治文化纳入法治连云港建设考评和“六五”普法考核验收体系,建立法治文化建设目标管理、组织协调、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党委政府的主导作用和相关职能部门的主力军作用,进一步形成法治文化建设的强大社会合力。

(二)培育人才,强化队伍。善于发现和利用本系统、本单位、本部门资源,鼓励社会各界文学艺术工作者、摄影书画爱好者、民间艺人投身“法治文化精品工程”创建活动,建立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文艺演出、故事宣讲专(兼)职队伍,充分激发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创造力。

(三)树立典型,形成特色。加大法治文化示范点创建力度,培育、推广法治文化建设的先进典型,组织法治文化建设现场观摩和经验交流,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的规模化、系列化,推动法治文化作品创作专业化、制作精细化、形式多样化,推动各地因地制宜打造“一地一品”法治文化特色品牌,促进法治文化建设健康发展。

(四)强化保障,良性运作。结合城乡环境改造、市政建设、新农村建设、基层文化建设,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加大对法治文化基础设施的投入。充分利用文化活动群众性、经常性的优势,引入市场化运作机制,吸引企业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逐步建立政府支持、企事业单位自筹、社会各方面赞助的经费保障机制,实现法治文化建设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的良性互动,增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动力和活力。

附件:“法治文化精品工程”创建活动任务分解表

中共连云港市委宣传部     连云港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连云港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5月8

主题词:法治建设  法治文化精品工程  意见              

报:省委宣传部、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法制宣传教育

    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      

连云港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58日印发

                                                            (共印60份)


附件:

“法治文化精品工程”创建活动任务分解表

序号

项目内容

     

责任单位

1

加强领导

建立法治文化建设协调联动机制,制订出台实施方案

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将法治文化建设纳入法治连云港建设和“六五”普法考核验收体系

2

健全队伍

组建市、县两级“普法讲师团”、“农民普法说唱团”

法宣办

配齐配强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

教育部门

培育1000名法治建设指导员,其中市级100名,东海县220名,赣榆县240名,灌云县180名,灌南县170名,新浦区20名,海州区35名,连云区18名,市开发区12名,徐圩新区2名,云台山景区3名;5万名法治建设志愿者,其中市级别1000名,每县10000名,每区2000名,市开发区、徐圩新区、云台山景区各1000

依法治理办

3

搭建讲坛

每季度举办一期法治文化专题讲座

党委组织部门、宣传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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