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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实施“全民法治素养培育提升工程”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27

关于印发《关于实施“全民法治素养培育提升工程”的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委宣传部、依法治县(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有关部门:

现将《关于实施“全民法治素养培育提升工程”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连云港市委宣传部    连云港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连云港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329

关于实施“全民法治素养培育提升工程”

的 意 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我市“六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现就在全市实施“全民法治素养培育提升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施“全民法治素养培育提升工程”的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市推进“五个加快”、“十大突破”中心任务,以六大类重点对象学法用法为龙头,以法治文化建设为主线,以惠民服务为宗旨,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大力推进依法治市,引导全体市民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推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全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通过扎实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实现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逐步增强,公务员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提升,青少年遵纪守法的习惯自觉形成,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的能力有效加强,农民和流动人口依法表达诉求和依法维权的意识不断增长,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明显提高,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各方依法办事的氛围日益浓厚。

二、实施“全民法治素养培育提升工程”的主要举措

(一)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加强以宪法为核心的各项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引导广大公民深刻领会十八大报告中关于法治建设、法制宣传一系列重要论述的精神实质。突出抓好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广大公民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民主法制意识。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法律,充分发挥各项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主题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大力宣传经济结构调整、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科技进步、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围绕建设法治政府,促进公平正义及社会和谐稳定,大力宣传社会组织建设、政府信息公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以及信访、投诉、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为根本目标,大力宣传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征地拆迁、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与保障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以重点对象学法用法为龙头,推动全民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的提升。

按照六五普法规划要求,推进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和流动人口等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深入。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法情况的检查评估和通报制度,党委(党组)中心组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市、县()每季度至少举办一次综合性的学法报告活动。全面推进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工作,全面落实新任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确保新任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率达100%。完善公务员法律知识的培训、考试、考核机制,把法制教育作为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在职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校(行政学院)教育培训计划,并把法律课作为一个独立的课程体系。完善公务员网上学法制度,各级公务员每年法律知识培训不少于40学时,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每年法律知识更新学习培训不少于60课时。对青少年要发挥学校法制教育第一课堂作用,把法制教育的内容有机统一于教学课程设计,每学年法制教育内容在思想品德(思想政治)课程设计中不少于10%,法律知识测试在中考试卷中比例不低于15%。配齐配强法制副校长(辅导员),每年开展集中法制教育4次以上。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实践基地,组织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学法活动。对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要进行法制培训,加强对其依法办事、依法经营情况的考核,推动职工法制宣传教育有效开展,努力增强他们的遵纪守法意识。对农民要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引导他们依法参与村民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活动,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作用,带动农民学法用法、依法维权。加大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探索建立输出地和输入地相衔接的法制宣传教育模式,减少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的盲区,推进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取得实效。

(三)以法治文化建设为主线,不断扩大法制宣传的感染力和渗透力。

按照“覆盖城乡、便捷民众、设置合理、功能多样”的原则,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中心、法治文化公园、广场、长廊、街区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图书馆、文化场馆等城乡公共文化场所的作用,使其成为传播法治文化的重要阵地。对已经投入使用的阵地要加强管理、维护和利用,充分释放法治文化阵地的功能效用。市、县(区)、乡(镇),以及市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要实现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在此基础上,积极创建省、市两级“法治文化示范点”,实现各县区均有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75%以上的乡镇(街道)建成市级“法治文化示范点”。发现和挖掘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民间文化,培育和扶持民间艺人队伍,打造民间特色法治文化品牌,形成“一地一特”、“一地一品”。组建群众性法制文艺演出队伍,举办本辖区法制文艺演出,选调优秀节目参加省、市法制文艺汇演。以“法制文艺村居行”、“普法大讲堂”、“周末法制广角”等活动为载体,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不断探索开发法治文化产品新形式,充分运用曲艺、书画、动漫、雕塑等各种艺术形式,推广和传播法治文化,着力打造一批深受群众喜爱、有较大影响力的法治文化精品。积极探索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等新兴媒体开展法制宣传,建成市、县两级“普法网”,积极报道本地、本部门普法信息,扩大法制宣传的影响力。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移动电视、户外显示屏等各类传媒优势,开辟法治栏目、专栏、专题,确保数量质量的有效增长,巩固完善“舆论全覆盖、媒体全联动”的法治文化传播体系。

(四)以法治惠民为宗旨,在全社会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要坚持面向基层、服务群众的原则,把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相结合,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设计有特色、有针对性的载体,满足基层群众的法律需求。协调统筹多方资源,深入推进法律下乡“八进村”和法治惠民“十进万家”等活动,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切入点,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从源头上消除、减少社会矛盾。根据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行业和不同人群的实际,把握学法用法的实际需求,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服务沿海开发主题活动,结合各类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丰富和拓展法制宣传教育的方法和途径,增强实际效果,推动群众性法治实践活动的蓬勃开展。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基层法治创建活动,总结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经验,完善创建标准,加强监督检查,提高创建水平。严格抽查考评已授牌的村和社区,巩固法制宣传教育成果,在此基础上,不断扩大创建范围,确保省级以上创建率每年增长5%以上。积极推进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深入开展行业依法治理,组织诚信守法企业依法办事示范单位等基层法治创建活动,努力增强可操作性和实际效果,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公正司法,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三、实施“全民法治素养培育提升工程”的具体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不断强化“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制宣传工作机制,落实市县乡三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制度,明确具体责任和互动事项,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党委政府工作的整体思路和全局部署,纳入各地各部门各行业的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优化法制宣传教育目标管理、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强化考评促进。全面落实经费保障,善于争取专项资金,确保本级财政普法经费足额拨付、逐年增加、专款专用,为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奠定基础。

(二)强化协调配合。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一项社会性很强的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各方面的协调配合。党委宣传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主管机关,要充分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向党委、政府请示汇报,加强沟通联系,共同做好组织、协调、检查、督促、指导工作,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发展。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原则,抓好系统内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面落实专业法律法规普及、宣传的部署、实施、检查、总结工作。

(三)强化考核验收。根据《连云港市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实施情况考核验收办法》(连委办发[2012]53号)、《连云港市“六五”普法考核验收任务分解方案》(连法宣办[2012]12号)要求,严密组织本地区、本部门“六五”普法中期考核。按照“面上普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平时检查和综合考评相结合、展示成效与整改提升相结合”的原则,出台“六五”普法考核实施细则,分解目标任务,认真组织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重点培育打造可听、可看、可学的亮点。市司法局将与人大、政协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于5月底对全市“六五”普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省检查组7月份将对我市进行考核验收。年底前将根据检查考核情况,组织全市表彰奖励工作,调动各方面参与普法的积极性,推进“六五”普法规划的落实。

(四)强化队伍建设六五普法工作任务繁重,加强法制宣传队伍建设至关重要,要配齐配强法宣专职人员,强化业务指导和培训,不断提高战略思维、协调组织、开拓创新、狠抓落实的能力,努力建设一支忠于职责、业务精通、作风优良、乐于奉献的法宣专业队伍。切实加强对各级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法制文艺团体、法制宣传联络员队伍的培训、管理和指导。鼓励引导司法执法专业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院校师生、“法律明白人”、大学生村官、“五老”志愿者等积极参加法制宣传活动,进一步建立完善登记、培训、奖励等制度,不断壮大法宣工作者队伍。

                                                       

连云港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3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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