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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典故

发布时间:2013-04-27

刘邦约法三章

公元前206年,刘邦率领大军攻入关中,为了取得民心,他废除秦朝的所有严刑苛法,并向关中百姓宣布了三条法律:“杀人者要处死,伤人者要抵罪,盗窃者也要判罪。”接着,他派出大批人员到各地去宣传约法三章,百姓们听了,都热烈拥护。由于坚决执行约法三章,刘邦得到了百姓的信任、拥护和支持,最后取得天下,建立了西汉王朝。刘邦虽然只规定了三条法律,但每条都能执行,老百姓就会敬畏。相反,有一百条法律,如果有三条不能执行,老百姓就会心存侥幸;如果有三十条不能执行,那么老百姓就会蔑视你。

温莎堡草地上的羊皮纸

1215年,几十个英国贵族身带佩剑来到了王室所在地温莎堡,准备向国王约翰递交一小卷羊皮纸——请愿书,要求国王保证从今以后遵守法律,“不可随意收取赋税,也不能任意向臣民勒索财款”,“不经同等身份的人的合法裁决和本国法律的审判,国王不得将任何人逮捕囚禁,不得剥夺其财产,不得施加任何刑罚折磨”。假如国王违背诺言,“则有权拿起武器驱除暴君”。国王在温莎堡的绿草地上接受了那一小卷羊皮纸,表示同意,并将这卷羊皮纸转给了大法官。四天后,以这卷羊皮纸为蓝本的“英国人民自由契约”——大宪章诞生了。

马锡五审判方式

“马锡五审判方式”是以抗日时期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陇东分庭庭长马锡五个人名字命名的,其基本的特点为: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坐堂办案;手续简便,不拘形式,只要是民众有需要,不论田间、地头、炕上,随处随时解决;调解和审判相结合;尽量将国家法令、政策和群众意见、民间习俗相结合。“马锡五审判方式”是在陕甘宁边区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产生的一种非典型司法审判方式,在当时产生了积极的作用,被誉为“司法民主的新尝试”。

米兰达警告

1963年,美国青年米兰达被判决监禁50年。米兰达不服,“以自己当时的招供是被迫的”为由上诉到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沃伦认为警察的讯问违背了美国宪法修正案第5条关于任何人不得被迫在刑事案件中自认其罪、公民在司法程序中有沉默权之规定,故撤销原判,无罪释放。该案促使警察在履行逮捕等公务时必须当场向犯罪嫌疑人“忠告”:有权保持沉默;如果选择回答,那么所说的一切都可能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有权在审讯时要求律师在场;如果没有钱请律师法院有义务为其指定律师。此即著名的“米兰达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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